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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66829537-1-30/2016-0922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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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2014年部门结算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要求,按审查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及补偿投资概算,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安置工作,协调处理移民历史遗留问题。

(二)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签订移民安置用地权属流转协议,移民后期生产扶持任务,投资包干协议,项目管理责任单位合同,负责落实资金管理、移民监督和竣工验收责任制。与项目业主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移民安置实施综合监理。

(三)宣传党和国家的移民方针、政策,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四)按比较优势原则推荐提供移民安置方案,配合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共同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移民搬迁设计方案(包括概预算)的论证审查。

(五)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六)按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完成移民安置任务。

(七)负责移民资金的管理,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并按要求向项目业主编报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统计报表,组织对相关部门、乡镇移民资金的使用审计(包括分解、兑现和结算)。

(八)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移民安置相关的水电工程项目的土地、林地、林木征收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九)组织相关部门,会同项目业主,规划设计监督单位,对移民安置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十)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移民后期生产扶持规划。

(十一)负责移民安置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各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主要开展了龙川江流域四座在建电站工作,发放了全县2923名后期扶持人口2013年三、四季度到2014年三季度的后期扶持资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龙陵县移民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单位,有综合办公室、规划安置股、后期扶持股和政策法规股4个股室。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1名,劳务派遣1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部门(单位)结算收入1,945.9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45.9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的100%。

部门结算总支出1,96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的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1万元,占1.56%;商品报务支出1,734.82万元,占总支出的88.44%,商品报务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委托代理业务费支出1710.1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项目代管经费。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度462.34万元增加1499.24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3年度拨入项目资金在14年度重点实施,所以形成14年度支出资金较上年度增加。年初预算安排47.6万元与实际决算数5398.79万元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单位的正常运转经费,没有预算项目经费。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移民局2014年“三公”经费结算总额12.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7万元,公务接待费9.84万元,会议费9.84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结算数比2013年结算数14.35万元减少1.54万元,减11%。主要是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移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运行与维护费2.97万元,比2013年结算数3.26万元减少0.29万元减9%,主要用于保障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移民监督和竣工验收、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对移民安置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移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60批次,1950人次,花费9.84万元,比2013年结算11.09万元减少1.25万元,减少11%。

(三)会议费

2014度会议费支出0.39万元,2013年度无会议费用支出,较上年增的原因是今年涉及移民的乡镇进行了统一的要求,产生的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我局的财务决算编制工作通过财政部门指导和财会人员的不契努力,经过多年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已从手工表过渡到软件操作,大大提高了决算编报的工作效率及报表的准确性,但是在编制过程中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平时的疏忽,至使年终财政拨款、往来款项等与财政部门不一致,给决算工作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二是会计、出纳沟通不够,各项项目资金支出存在一些混淆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应进一步改进:一是在平时的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按月与财政、银行对账力度,部门与财政之间加强指标执行情况核对,为年终决算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在决算编过程中力求决算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报表与财务出现不一致的,加编报说明。总之,要使决算编制工作越做越好,让决算表为领导管理提供参考价值,发挥其最大作用。

龙陵县移民局

2015年6月24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