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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77045914-1-/2015-091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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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招商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本部门2014年度决算编报内容包括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一是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二是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外来投资企业

(二)2014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1)打牢招商基础,加大项目的开发、储备和包装力度。围绕旅游资源、生物资源、市政建设和硅瓷产品开发为重点进行包装储备,储备项目中招商引资项目60个,其中重大招商引资项目40个。

(2)强化保障措施,营造大招商格局。一是加大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力度,修改完善《龙陵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二是加大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力度,出台《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3)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招商工作。一是主动“走出去”招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招商,全年共组织小分队“走出去”开展招商活动17次,拜访企业47家;二是“请进来”招商。做好莅龙考察商家接待服务工作,省内外多家企业及客商600余人次到龙陵进行项目投资考察。三是积极参加各种节会招商,积极组织参加第二届南博会暨第22届昆交会、滇深两地产融合作推介会、鄂滇产业对接会、广交会等各种商务洽谈活动,对龙陵投资项目和投资环境等进行宣传推介。

(4)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空间。一是坚持长期驻外招商。在长期坚持选派长三角、珠三角招商服务分局的基础上,在昆明增设招商服务分局,形成构建内、中、外三级联动的招商网络。二是加强企业服务团建设服务招商。配合企业服务团管理办公室做好服务团管理工作,完成第二批企业服务团选派工作。

(5)主动服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2014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1项,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46.15亿元,比去年同期35.6亿元增29.6%,分别占市、县下达任务46亿元的100.3%;实际利用外资811万美元,占市下达任务500万美元的162.22%,比去年同期570万美元增42.3%;新签约招商引资项目52项,协议资金276.64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部门决算总支出3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为0年末指标结余7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本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4万元。比上年259.4万元增10%,主要2014县委、县政府增设昆明外派分局工作经费及市对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增长的结果。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办公经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为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比上年增43%,主要是县委、县政府2014年增设3个外派分局工作经费及市对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增长的结果。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和宣传推介龙陵县及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推介经费。

(二)农林水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扶贫挂钩村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三公经费为44.98万元,比上年(44.38万元)增长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68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万元的90%。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本部门无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比上年减少11%,,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用于保障对接到龙陵考察项目客商的接送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本部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26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39.3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到龙陵考察对接招商引资项目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龙陵县招商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