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045914-1-30/2016-090801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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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招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保障招商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不断推进龙陵县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招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76号)文件精神,龙陵县招商局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起草或拟订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投资促进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
(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管理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专项经费;协调、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协调重大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推进实施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往中涉及县级党政领导的活动安排;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与外来投资企业的对接、服务、洽谈和签约工作。
(三)拟订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指导性计划;拟订年度招商引资项目研发、包装指导性计划,会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研发、储备、上报及推介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奖惩。
(四)综合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负责招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措施和《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
(六)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外来投资企业(商)。
(七)研究全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部门基本情况及2016年预算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龙陵县招商局设立办公室、招商股共2个股所级机构。龙陵县招商局暂定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2016年龙陵县招商局部门预算:龙陵县本级财政安排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17万元,支出62.17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17万元,(按经济用途分类)基本支出52.17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较上年增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减1%;公务接待费支出59万元,较上年增11%;因公出国境支出为零,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增长情况说明:一是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车改措施规定的出台,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中车辆购置及因公出国均为零;二是公务用车由于购买时间长久,维修维护费用会进一步增加,我局尽量控制车辆使用频率,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减1%;三是公务接待支出增涨原因分析:在物价比去年有所上涨的基础上一是县委、县政府组织小分队外出开展招商活动次数增加,拜访对接企业增多,二是自201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上海、广州、河北、昆明等4个招商服务分局,在外共走访对接增加,组织企业对龙陵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察次数会增多;三是2016年接待莅龙考察、洽谈项目的省内外客商增多。
附件:1.龙陵县招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表
2.龙陵县招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表
龙陵县招商局
201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