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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77045914-1/20230605-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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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为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及时为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各级领导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工作机构

(一)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工作。负责具体信息的搜集、整理、联络及局内部信息载体的编发工作。

(二)局内各股室应明确信息员负责本股室信息的收集、报送和日常工作。

二、政府信息的内容

(一)全局在不同时期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日常工作动态;

(二)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局召开的重要会议、颁布的法规政策、措施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三)上级部门及本局安排的各种调研活动情况及调查报告、调研材料等;

(四)需向上级报告的重大事项,突发性紧急事件,各级各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五)其他需要反映和通报的投资促进工作情况。

三、政府信息的来源及收集

(一)各股室指定的信息员,应做好本股室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局办公室。

(二)局长、副局长要推荐或指定分管股室,每月提供1-2条有分量的信息。从全局工作角度全面反映情况和问题。

(三)局内各股室每季度要结合业务工作中心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提供至少1-2篇有价值的信息材料。

(四)办公室要根据不同时期,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对信息的需求情况发布“信息要点”。或直接与有关股室联系收集信息,有关股室应积极配合。

四、政府信息质量要求

(一)局内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有关股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有时间要求的要按时报送。

(二)上级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法规措施和调研活动,局办公室应在会议和调研活动结束后或政策法规措施出台后3日内报送有关材料。

(三)对于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上级领导机关,2小时内将有关信息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并要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随时反馈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报送的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文字简洁、用词恰当,有关数字要准确、清晰,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五)局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材料要按其内容分轻重缓急进行严格筛选,发出前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呈局领导审签。

五、政府信息工作督导和奖惩

(一)局办公室对各股室报送的信息及本单位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汇总、通报。

(二)对报送信息质量不高、未完成上报信息任务的股室要进行批评,对报送信息质量高、被上级部门采用多的股室要进行通报表扬,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奖励。

(三)局办公室要定期对全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年终要全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下一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