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5660-2-/2017-020302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02-03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上年决算数 | 本年预算数 | 增减原因说明 |
合计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2.05 | 2.05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34 | 1.34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34 | 1.34 | |
注: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原则上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能低于上年决算数。 3.请各部门将电子档于2017年2月4日上报县财政局对口股室,待审定后返回各部门,再进行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