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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43275660-2-30/2018-091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地震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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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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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依法开展本县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地震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3.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检查督促、备案和演练;执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指挥部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负责震情、地震灾情等地震综合信息速报;参与国家、省、市地震局对本县内地震灾区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按县人民政府要求,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5.加强地震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依法管理县内地震监测设施和保护地震观测环境。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7.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县地震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作风建设,重点完成好以下工作。

1.坚持“震情第一”,切实抓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结合部门实际,扎实抓好观测站的管理,确保观测数据真实可靠;根据市地震局的要求,制定可行的震情跟踪方案;坚持周会商和月会商制度,及时将宏、微观异常上报市地震局,争取完成《地震通报》12期,《震情分析》12期,《震情会商》42期,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震情;积极向省市地震局争取支持,更换观测仪器,增加观测手段,为震情分析提供了更多的依据。

2.加强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利用“5·29”、“5·12”等地震纪念日和科技周到集市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和相关单位合作努力做好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积极创建地震安全示范学校、示范医院、示范企业和示范社区。

3.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召开一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并指导各乡镇和学校开展好地震应急演练活动;调整充实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并认真开展培训和演练;配合有关单位抓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

4.抓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服务工作,对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完成重大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工作。

5.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全局职工的素质,努力完成党建、扶贫、党风廉政、综治维稳、保密、依法治理、档案、环保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2,586.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586.7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收入合计1,119,468.34元对比增加43,118.36元,增长3.85%,主要原因为:

1.本年度工资福利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收入合计749,894.44元,比上年增加151,368.80元,增长25.29%。增长原因:工资调整,导致本年度工资福利收入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2.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97,515.80元,比上年增加80,231.40元,增长464.18%。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全部由预算单位列收列支,而上年度则是由县财政统一列支;二是本年工资基数调高,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收入增加。

3.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收入315,176.46元,比上年下降188,481.84元,减少37.42%。减少原因:单位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支出降低,导致相关的收入降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9,586.7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000.96元,占总支出的93.98%;项目支出71,585.74元,占总支出的6.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支出合计1,092,468.34元对比增加97,118.36元,增长8.89%,主要原因为:

1.本年度工资福利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合计749,894.44元,比上年增加151,368.80元,增长25.29%。增长原因:工资调整,导致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2.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515.80元,比上年增加80,231.40元,增长464.18%。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全部由预算单位列收列支,而上年度则是由县财政统一列支;二是本年工资基数调高,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支出增加;

3.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342,176.46元,比上年下降134,481.84元,减少28.21%。减少原因:单位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支出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8,000.96元。与上年支出合计金额924,951.66元对比增加193,049.30元,增长20.87%,主要原因为:

1.本年度基本支出工资福利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合计749,894.44元,比上年增加151,368.80元,增长25.29%。增长原因:工资调整,导致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2.本年度基本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515.80元,比上年增加80,231.40元,增长464.18%。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全部由预算单位列收列支,而上年度则是由县财政统一列支;二是本年工资基数调高,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支出增加。

3.本年度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0,590.72元,比上年降低38,550.9元,减少12.47%。减少原因:单位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支出降低。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79%,人均150,535.0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21% ,人均35,798.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防震减灾工作的经费支出71,585.74元。与上年的支出合计167,516.68元对比降低95,930.94元,减少57.27%,主要原因为:

本年度项目经费支出中用于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环境探察、防震减灾信息管理、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目支出有所减少,导致相应的支出减少。

项目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项目支出无结转结余,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586.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合计1,092,468.34元对比增加97,118.36元,增长8.89%,主要原因为:

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工资福利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支出合计749,894.44元,比上年增加151,368.80元,增长25.29%。增长原因:工资调整,导致本年度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度有所增加;

2.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515.80元,比上年增加80,231.40元,增长464.18%。增长原因:一是本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全部由预算单位列收列支,而上年度则是由县财政统一列支;二是本年工资基数调高,相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资金支出增加。

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2,176.46元,比上年下降134,481.84元,减少28.21%。减少原因:单位运行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支出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8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

津贴补贴支出14,875.00元、

奖金(包括年终一次性奖和优秀公务员奖)支出60,000.00元、

奖励金(包括经济目标考核奖和固定资产投资奖)支出 27,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3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515.8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989,39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7%。主要用于:

地震监测20,000.00元、

地震预测预报20,000.00元、

地震环境探察40,000.00元、

防震减灾信息管理60,000.00元、

地震事业机构683,210.16元、

地震灾害预防71,585.74元、

其他地震事务支出94,6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899.95元,支出决算为42,899.9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389.95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1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支出合计33,924.06元增加8,975.89元,增长2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987.89元,增长111.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12元,下降29.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性能下降,为保证其正常运行,年内进行了车辆大修,导致车辆修理费增加;

(2)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努力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89.95元,占66.18%;公务接待费支出14,510元,占33.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89.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89.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1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地震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地震局资产总额1,332,860.2元,其中,流动资产36,059.05元,固定资产1,296,801.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307,278.58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81.62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816.62元,固定资产增加47,7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635.95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41,68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5,955.95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设备的购置及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部门年初预算项目1个,即: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灾害预防,项目预算资金为71,585.74元,年末项目决算数为71,585.74元,预决算数一致,项目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具体情况为:商品和服务支出30,465.74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2.56%,其他资本性支出41,120.00元,占项目部支出的57.44%;2017年度无政府债券的项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县地震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地震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龙陵县地震局

                                                                                                                                       2018年9月14日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