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5660-2-/2017-0919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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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地震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地震局主要负责开展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做好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及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建筑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等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县地震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地震局的关心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防震减灾工作任务,使我县防震减灾事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地震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下设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部高有综合办公室、监测预股、震灾防御股3个股室,与上年没有增减变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地震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 119 468.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 119 468.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县地震局没有下设附属单位;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的收入合计858 653.94元增加260 814.40元,增幅为2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改革导致工资福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092,468.34元。其中:基本支出924,951.66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167,516.68元,占总支出的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的968,253.94元对比增加了124,214.40元,增幅为1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4,951.66元。与上年的898,253.94元同比增加26,697.72元,增幅为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5,810.04元,占基本支出的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63,019.57元,占基本支出的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516.68元。与上年项目支出合计70,000.00元对比增加97,516.68元,增幅为58%,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任务、工作项目的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有地震监测台站、监测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地震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468.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92,468.34元的100%。与上年的968,253.94元对比增加124,214.40元,增幅为1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2,46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各人的补助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地震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924.06元,支出决算为33,924.0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02.0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22.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3,924.06元,比2015年的49,023.70减少150,99.64元,下降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702.74元,下降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6.90元,下降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02.06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20,522.00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02.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02.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2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22.00元,接待人次25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下级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地震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633.76元,与上年的271740.24元对比增加57893.52元,增幅为1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工作项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地震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决算合计283,898.71元,采购项目主要为购置办公用固定资产。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龙陵县地震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