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275660-2-30/2016-0922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地震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按照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地震局机关201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龙财行[2016]1号)文件内容,龙陵县地震局认真开展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组织编制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
2.依法开展本县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抗震设防要求的执行、地震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工作。
3.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工作预案并做好检查督促、备案和演练。执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定,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部分日常工作及指挥部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依法从事地震监测工作。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相关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提出地震预测意见和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负责震情、地震灾情等地震综合信息速报。参与国家、省、市地震局对本县内地震灾区的震灾损失评估工作。按县人民政府要求,参与地震灾后过度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5.加强地震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社会动员,在全社会广泛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素质,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增强民众地震逃生避难和自救互救能力。
6.依法管理县内地震监测设施和保护地震观测环境。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地震宏观异常现象的调查落实,加强“三网一员”建设。
7.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地震局部门预算单位由龙陵县地震局机关1个预算部门构成。
二、汇总预算情况
龙陵县地震局属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局内没有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及变化原因
(一)“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数为6.1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数为6.23,比上年减少了0.08万元。下图所示
“三公”经费预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
||||||
合计 |
因公 出国 (境) 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 出国 (境 )费 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6.15 |
0 |
3.1 |
3.05 |
6.23 |
0 |
3.15 |
3.07 |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增减减率为-1.3%。本年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执行了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根据要求,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对不必要的一些支出项目进行裁减,并确保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不超过年初预算数。
龙陵县地震局
2016年09月22日
(本文来源:龙陵县地震局 作者:杨德元 ) 责任编辑(作者):admin@adm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