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4102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对照指标对该项目进行自评,评分为100分,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项目申请补助资金10万元,截止评价时补助资金已拨付10万元,执行率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具体绩效目标为:(1)产出指标。完成围墙造型64.5㎡,鹅卵石花台158.4m,树木铭牌29块,乡村振兴火车头改造安装1项,咖啡豆、鹅卵石、贝壳石、树根字样制作、粘贴、安装118个。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项目于2023年12月完工,项目建设投资成本≤10万元。(2)效益指标。项目惠及户数≥91户,项目惠及人数≥371人,项目受益已脱贫户数≥13户,项目受益已脱贫人口数≥37人,工程使用年限≥5年。(3)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8%以上,受益已脱贫人口满意度达98%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项目日常管理不还不够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对民宗项目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不够熟悉。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和项目建成后跟踪问效力度。二是加强民宗政策学习,项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业务水平和项目实施管理水平。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下达事业计划文件《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乡振发﹝2023﹞5号),项目批准立项实施,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经过村、组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项目于2023年7月开始建设,2023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文件下达后,腊勐镇即时组织多部门成立腊勐镇白泥塘社区龙潭山微菜园示范区产业项目绩效评价组,由镇财政所组织牵头,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镇财政所及县主管部门。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成效情况为主,以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及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村(社区)和村民群众了解,同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群众得到了多少实惠,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申请上级补助资金150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补助资金已到位140万元,拨付率93%。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评价时,项目点已进行了镇级初验,经镇级初验,质量均已合格,达到使用标准。严格按照所有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附件: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