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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mzzjj-/2022-070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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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2021年度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评打分表》,对2021年度部门自评得分情况进行简要说明,并对部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我部门根据整体支出评价指标相关表格作出的自评结果为优秀。预算配置上,我部门三公经费持平,执行情况好。预算执行上,我部门尽量压缩了一般公用支出,在保运转的基础上,把资金用在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均在民宗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综合自评打分表各项指标,我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2.14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经自查,绩效目标执行率为61%。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和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100%。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预算执行率偏低。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因财政资金拨付困难,年末追减指标,导致部分项目没有完成,所以预算执行偏低。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全面推进资金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加强项目监管,跟踪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用好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以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运用为导向,确保绩效管理对民族宗教领域财政资金实行全覆盖,切实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同时,提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思想认识,根据要求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尽可能提供相关依据,严格按照预算进行开支,进一步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办法,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本年度收入12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25.9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00%;支出12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125.9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0%。其中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82.42万元,占本年支出65.46%,项目支出43.50万元,占本年支出34.54%;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4.69万元,占本年支出51.36%,商品服务支出56.43万元,占本年支出44.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万元,占本年支出3.84%。

重点工作:

(1)强化标准措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1年,龙陵县民宗局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标准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统战民族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体制。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县委政治巡察、重点工作督查、年终综合考评及基层党建考核内容,形成挂牌督战任务清单,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2021年人大、政协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调研各1次,促进工作常态化,创民办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督促检查8次。

二是抓实测评指标落实和提炼深化工作。紧盯创建时间任务安排和测评指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弱项。聚焦主线,持续抓好统筹推进、提炼深化工作,在全县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创建工作及民族相关政策知识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良好氛围,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工作中。龙陵县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识这一主线,以“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为引领,坚持“一个责任体系、两个融合发展、三个引领传承、四级共治机制”的工作机制,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重点组织10名讲解员参加市级组织的解说培训,进一步提高讲解水平,讲好龙陵民族团结的生动故事。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创民工作和民族政策知识宣传,利用“三微一端”宣传创民工作,县创民办开展创民工作专题业务培训4次,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创民工作能力。2021年8月2日至4日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通过省级验收。2021年9月开展第二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共101个单位申报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月26日开展实地验收,命名了97个县级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是全力做好国家级验收迎检准备工作。围绕创建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打造特色亮点,统筹抓好解说演练、路线选择等各项工作;完善专题汇报片、汇报材料和自检自查报告;规范档案资料管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为迎检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扎实做好省级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整改“清零”。进一步提炼县级和各示范点典型经验材料;优化验收观摩路线;2021年8月17日,龙陵县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整改落实省级验收组实地检查验收龙陵县创建工作反馈的问题,围绕国家级检查验收这一目标,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对创建工作任务再要求、再推动。

(2)抓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龙陵县民宗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严格项目选点,切实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60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9个,补助资金900万元,规划2021年度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4个,补助资金1000万元,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二是边境小康村建设推进有序。2020年等养边境小康村试点项目建设推进有序,到位资金600万元。2021年3月指导木城乡完成2021-2025年小康村初步建设规划,4月根据省市要求第二次修改2021-2025年小康村规划并上报,目前到位资金1000万元。

三是协同发改、龙山镇抓好2020年中央预算内扶持人口特少民族发展项目建设,2020年上级下达中央预算内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专项资金2558万元,项目13个,目前已开工建设12个,主体工程已完工4个,验收1个。

四是抓好民族文化传承保护,2020年6月,省级下达我县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1个,项目资金1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组织实施。

(3)抓宗教管理,促和谐稳定

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合法审批、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和开办培训班提前审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登记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外出报备等制度。新冠疫情以来,临时关闭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全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理论的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调解民族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相关领域的贯彻落实。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部门绩效考评办法进行学习,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

二是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协调分工负责科室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填报。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在预算管理系统内进行填报,按时上报和及时公开。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数207.55万元,执行数125.95万元,原因:因财政资金拨付困难,年末追减指标,导致部分项目没有完成,所以预算执行偏低。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和公用经费控制率100%,达到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促进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促进民族地区区经济发展,达到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95%,达到预期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县民宗局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局机关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五)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