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5022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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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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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县民宗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县民宗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县民宗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履行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根据龙陵县委编委会审议出台三定方案设置的,按有关规定此部分内容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履行统一战线和民族宗教工作职能,其机构设置是根据龙陵县委编委会审议出台三定方案设置的,按有关规定此部分内容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在全县统一战线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宣讲活动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贯穿到统一战线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培训班次、政策法规宣讲等活动中。
扎实推进多党合作事业高效发展。一是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议政建言。二是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基础上,做好发现储备、教育培养和交流使用工作。
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民族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协调做好资金统筹保障,推进年度项目建设,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全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二是不断提升依法治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规范管理,健全宗教场所管理机制。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一是加强县党外知识分子服务团自身建设,发挥“组织起来”的作用,创新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二是创新推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继续巩固“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成果。
不断扩大港澳台侨“朋友圈”。持续做好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支持爱国力量发展壮大,坚定“四个自信”,增强“三防”意识。
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讲好龙陵民族团结的生动故事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成果。凝心聚力贯彻实施“石榴红”工程,持续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三项计划,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助推龙陵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完成第四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谋划第五轮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民贸民品等惠民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协调做好资金统筹保障,推进2025年项目建设,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持续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宗教治理整顿工作三个专项行动成果,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掌控违法违规问题和苗头倾向。加强对宗教团体指导,组织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防范境外基督教渗透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排查,严厉打击邪教等非法组织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维护边境安全、国家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54,025.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0,406.5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3,619.18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2,244.62元,增加551,781.15元,同比增加26.25%,主要原因是应巡察整改要求,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合署办公,财务合并,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0,406.59元,其中:本年收入2,650,406.5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0,406.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67,749.04元,增加582,657.55元,同比增加28.19%,主要原因应巡察整改要求,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单位资金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0,406.5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50,406.59元,其中:基本支出2,218,046.59元,与上年数1,785,131.05元对比增加432,915.54元,同比增加24.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32,360.00元,与上年数282,617.99元对比增加150,297.55元,同比增加53.18%,主要原因是机构合署办公,财务合并,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3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79,780.92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的支出及单位日常支出。
20134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支出4,5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2013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468,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统战事务方面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性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80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性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652.16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性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827.9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2,360.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人员生活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976.31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7,567.0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42.19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000.00元,较上年增加28,000.00元,增长2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无变化原因: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故无此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000.00元,较上年增加8,000.00元,增长36.3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加原因:根据巡察整改要求,机构合署办公,财务合并,故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减少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加原因:机构合署办公之前,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合署办公后,公务用车调剂至本单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2025年共申报项目5个,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重点项目5个,资金432,360.00元;单位资金0个,资金0元。2025年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民主党派活动经费
1.立项依据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
3.项目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4.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民主党派调研活动,从思想上、行动上为进一步做好参政议政和政治协商工作做足准备。通过调研,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转化成调研报告、提案等参政议政信息,达到有效凝聚统战力量,维护大团结、大联合主线,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二是通过组织各无党派学习统战工作、参政议政等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强各无党派成员的组织凝聚力、参与统战工作的能力。借助报刊、讲座、网课等学习资源开展定期学习,强化各无党派对新时代党的统战工作的支持,发展壮大统一战线力量。三是有效管理无党派成员,发现、培育、团结好无党派干部。四是维护无党派组织的和谐、稳定。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民主党派活动经费40,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
组织开展针对民主党派的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凝聚宗教力量,有效推进民主党派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民主党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7.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把各民主党派的力量凝聚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为发展社会生产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创造团结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为加快发展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二)港澳台侨工作经费
1.立项依据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72次会议纪要》。
2.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
3.项目基本概况
开拓港澳台侨工作新局面,助推港澳台侨工作更上一层楼。推进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进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围绕凝心聚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加强华侨、归侨、侨眷代表人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侨服务等助推侨务工作。
4.项目实施内容
组织港澳台侨工作对象参访交流,凝聚港澳台侨对象力量,联络港、澳、台、侨人士,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及助推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及侨务工作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资金30,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
前期准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有序开展港澳台侨工作,联络各类港澳台侨对象。
7.项目实施成效
凝聚港澳台侨及海外统一战线对象工作力量,有效地推进港澳台侨及海外统一战线对象团结互助,发展壮大港澳台侨爱国统一力量,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区域经济发展引资引智。
(三)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资金
1.立项依据
《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意见》(龙发〔2013〕19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意见》(龙发〔2013〕19号)。文件规定:县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民族机动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县级财力逐年递增,主要用于民族地区零星项目的补助和涉及民族团结稳定特殊情况的经费开支。此外,逐步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宗教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县财政每年县级民族机动金主要用于民族地区零星项目的补助和涉及民族团结稳定特殊情况的经费开支。此外,逐步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宗教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
4.项目实施内容
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迫性,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实行更大的优惠政策,投入更多的资金,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缩小差距,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全县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益。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150,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
前期准备: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好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和依据。协调分工负责科室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填报。做好工作宣传,促进氛围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民族地区生活条件和质量。
7.项目实施成效
县级民族机动金建设项目,是支持做好我县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活动和特殊困难项目、开展民族地区慰问、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中特殊活动的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改善少数民族基本生活条件、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项目主要经费来源,是促进民族地区团结和谐发展的重要经济保障。
(四)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专项资金
1.项目名称
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关于印发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办发〔2020〕33号)。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4.项目基本概况
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主要任务是:在县域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改善、文化繁荣兴盛、美丽乡村建设、民族关系和谐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全面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深入实施八大重点工程,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5.项目实施内容
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将陵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顺利完成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好民族经济发展动力增强示范工程、民生持续改善示范工程、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工程、民族教育促进示范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示范工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示范工程八大工程,开展好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景区“九进”活动。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安排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1)筹备部署阶段。加强组织领导,在全社会开展创建宣传工作,普及民族团结进步观念,营造关心、支持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按照细化目标、 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的要求,深入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相应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创建各项准备工作。
(2)全面推进阶段。认真抓好示范创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边创建、边示范、边总结、边推广,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3)申报验收阶段。对示范创建情况进行评估,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汇总创建成果材料,完善台账资料和申报材料,年底前完成申报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有关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的道理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五)遗属补助经费
1.立项依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28号)。
2.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文件要求,根据离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的实际困难和需求,采取资金帮扶、购买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智慧助老等方式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
4.项目实施内容
本单位对离退休干部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因身患重大疾病或身残智障不能劳动就业,靠离退休干部长期供养,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视具体困难程度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5.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安排资金12,36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一般由离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本人或亲属向所在单位(管理服务单位,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龙陵县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后附本人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上报主管单位。
(二)审核。所在单位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条件、申请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同意后签署意见,汇总填写《龙陵县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属特殊困难补助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表报送县委老干部局。
(三)审批。县委老干部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帮扶对象及补助标准。
(四)公示。县委老干部局将拟帮扶对象名单及补助标准及时通知拟帮扶对象所在单位,由拟帮扶对象所在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所在单位向县委老干部局书面反馈公示情况。
(五)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帮扶对象,单位将遗属补助发放给帮扶对象。
7.项目实施成效
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属档案和帮扶台账,一年一报,动态管理,有效帮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1,913.52元,与上年数186,574.63元对比增加45,338.89元,同比增加24.30%。主要原因:机构合署办公,财务合并,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增加,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龙陵县委员会统战部资产总额22,593.51元,其中,流动资产5,660.23元,固定资产16,93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41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3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21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