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mzzjj-/2023-02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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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0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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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组织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监督指导地方党委政府履行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协调推进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2、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负责监督和协调推动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安排部署。
3、组织开展地方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和民族宗教领域、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
4、负责或参与拟订、监督、检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生态等领域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发展的项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中特殊困难的措施。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宗教综合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教育
一是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进边境民族村寨、宗教活动场所。二是建立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交流,提升干部职工用历史唯物主义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工作热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夯实“五个认同”的思想根基。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大力挖掘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促进民族文化创新发展。
3、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深化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9+N进”措施,扎实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创建水平。完善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体制机制,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创造条件。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促进各民族语言互通、心灵相通。加强民族事务管理,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4、支持边境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把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发展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支持民族地区、高寒山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认真落实《龙陵县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前谋划项目,主动向上级民宗部门做好对接汇报,争取更多项目支持龙陵,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好脱贫成果。
5、依法依规抓好宗教事务管理。建立宗教管理工作常态化,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领域联席会议,及时有效化解处置新矛盾、新问题。加强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优势和作用,持续巩固全县宗教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加强对基层宗教干部(兼职)、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和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监管,适时开展排查检查,主动防范基督教境外渗透,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6、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好乡村振兴、禁毒、安全、维稳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0906.3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7386.3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52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39150.40元,同比下降8.86%,主要是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专项资金预算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27386.31元,其中:本年收入1427386.3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7386.3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42670.40元,同比下降9.09%,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专项资金预算收入减少。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352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520.00元,上年结转0.0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352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0906.3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27386.31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386.3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7329.60元,同比增长0.71%,主要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50000.00元,同比下降27.78%,主要是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37386.31元,其中:人员经费920193.35元;公用经费117192.9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39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3个,资金共计39000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699965.1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单位日常支出;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579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791.6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076.8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724.3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8.3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1037386.31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支出210576.00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285972.00元;30103奖金支出82348.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791.68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292.88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724.32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358.47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4000.00元;30206电费支出1200.00元;30205水费支出1800.00元;30211差旅费支出13000.00元;30207邮电费支出1200.00元;30201办公费支出108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支出8802.96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5990元(其中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438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219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30305生活补助47130.00元(其中遗属补助213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0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00元,其中:人员经费0.00元;公用经费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0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52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0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52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0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次,共计接待约为2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申报重点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2023年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专项资金
绩效目标:县级民族机动金建设项目,是支持做好我县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重大活动和特殊困难项目、开展民族地区慰问、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中特殊活动的开展、民族文化交流活动、改善少数民族基本生活条件、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以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项目主要经费来源,是促进民族地区团结和谐发展的重要经济保障。该项目建设有稳定的领导机构,项目实施有规范的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对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发展意义重大。
资金安排情况:县财政下达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专项资金150000.00元。
项目二: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专项资金
绩效目标: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结合龙陵县实际,年底龙陵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顺利完成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好民族经济发展动力增强示范工程、民生持续改善示范工程、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工程、民族教育促进示范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示范工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示范工程八大工程,开展好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景区“九进”活动。
资金安排情况:县财政下达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专项资金20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14792.96元,比上年预算减226.56元,同比减0.20%,占基本支出的11.06%,主要是工会经费减少226.56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40525.23元,其中,流动资产3757.29元,固定资产36767.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9.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18.91元,减少原因是资产折旧额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