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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mzzjj-/2021-03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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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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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是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调处涉用民族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加强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民族宗教的事务管理、加强宗教后备人才培养的职责。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2)承担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3)起草民族宗教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民族宗教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4)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5)组织制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8)承担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承担龙陵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9)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11)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12)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14)负责了解掌握周边国家、地区的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民宗局内设民族宗教股1个科室,核定编制5人,其中: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分别为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副主任科员2人,工勤编制1名,退休人员3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 :(1)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扎实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落地生根,重点在“导”字上下功夫。继续深入开展“五进”宗教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提升“五进”实效。开展民宗干部培训班,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依法管理宗教能力。

(3)抓好少数民族地区项目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继续依法依规推进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2021年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00万元以上,并组织实施。

(4)围绕县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疫情防控、美丽乡村、禁毒、安全、维稳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0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5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86万元,增长63.83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1.24万元,下降12.13%;项目支出增加92.10万元,增长270.88%。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7.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55万元(本级财力207.55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0.86万元,增长63.83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1.24万元,下降12.13%;项目支出增加92.10万元,增长270.88%。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7.5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4万元,下降12.1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无变化;项目支出126.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10万元,增长270.8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列入预算34.00万元,2021年增加一个创民工作经费92.1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功能科目分组,(1)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63.7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1.3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9.05万元,奖金支出1.78万元,办公经费支出2.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89万元,车辆经费支出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10万元);(2)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30.6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万元,2个宗教团体工作专项经费支出4.0万元,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支出92.10万元,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资金支出30.00万元;(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基本医保3.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40次,共计接待约200人次。

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无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申报重点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2021年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县级民族机动金补助资金

绩效目标:(1)经济效益:①通过项目实施,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基础,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②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民族地区群众的收入水平。(2)社会效益:①维护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②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同发达地区的差异。(3)生态效益:绿化、美化环境,改善民族地区的生活条件和质量。

项目二: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经费专项资金

绩效目标: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经市创民办安排,结合龙陵县实际,将原计划“2023年底确保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目标提前两年进行实施,即于2021年龙陵县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顺利完成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任务,全面实施好民族经济发展动力增强示范工程、民生持续改善示范工程、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工程、民族教育促进示范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示范工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示范工程八大工程,开展好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景区“九进”活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1万元,增加0.09%,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会经费增加0.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