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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mzzjj/2024121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法建设 发布日期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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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1、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龙陵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2024年工作要点》,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4 年学习选题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专题学习1次。主要领导年初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召开述法工作会1次,工作部署会1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提交个人述法报告。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已制定《龙陵县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中共龙陵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制度》,并定期组织学习,同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开,引导公众参与,2024年以来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龙陵县民宗局关于健全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2024年以来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3、加强普法学习宣传。组织各乡镇、县直单位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云南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宗教政策法规学习2场次,宗教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暨常规检查10次,联合检查2次,组织宗教团体开展“三爱”“四史”及教职人员坚持“四条标准”主题教育培训1期。成功组织三自爱国会、佛教协会、基督教协会换届并召开宗教界人士专题培训班1场次。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纳入4月份主题党日学习内容。

4、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制定《中共龙陵县委统战部法律援助工作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程序》《中共龙陵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明确兼职法律工作者1人,设立工作点1处。县乡两级明确负责统战领域风险稳控的分管领导、统战干事或维稳信息员共计22人,各村(社区)明确维稳信息员1名,包含县乡村三级于一体的排查稳控体系得到规范强化。2024年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为2家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协调解决康丰房地产公司与龙山镇龙山寺矛盾纠纷1起,开展整顿佛道教商业广告1起,“阿文”字样联合排查1次。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在“龙陵统战”公众号上发布转载以案释法典型案例8个,召开以案释法宣讲会1场。

5、自觉接受各类监督。2024年开展案卷评查2次3件,未收到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通知,未接到督办司法建议、纪检监察建议,依检察院建议开展云龙寺消防检查1次。接受市民宗局边境幸福村、十百千万工程、宗教工作督导1次。接受市政协会同各民主党派联合调研1次,协助九三学社保山市委、民盟保山市委、民建保山市委各1次,致公党保山市委民主监督1次。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历年工作总结和历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检查执法结果已在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依法履行政务服务工作职能

7、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截止2024年12月未出现非法行政许可审批、变相许可等情况,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机构和收费,未发生证明事项办件量。

8、权责清单、负面清单落实。县委统战部有行政职权共计2类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2项,“追责情形”共计12项,县民宗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计22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向社会公开,网上可办率100%。

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民宗局涉及监管事项18项,监管事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完善率100%,监管事项覆盖10项,覆盖率55.6%,其余8项无监管对象。政务服务平台衔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通过“互联网+政务+监管+督查”平台采集并推送监管信息数据。县侨办完善《龙陵县侨办信用承诺制度实施方案》并实施。

10、优化公共服务。不涉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及海外公布,设立政务公告栏方便办事群众参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详尽告知公示,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压缩审批时限,统一使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接件及业务办理。“一窗”分类受理已达到100%。畅通12345政务热线电话依法依政策办理网上咨询、投诉。2024年以来统战部办件25件,民宗局无办件量。

(三)严格公正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1、行政执法权威高效。2024年以来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4次,处置非法宗教活动1起,整改宗教字样广告标牌1处,依照《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龙陵县民宗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处置完成。

1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门户网站上公示《龙陵县民宗局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严格按照《龙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执行。

1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现有行政执法人员4人,都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1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4年以来未收到参与行政复议的通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4修订年主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3次。在《式样31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式样32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中依法告知被处罚对象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关事项。

(四)负面清单。2024年以来,龙陵县民宗局未出现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未出现领导班子违法犯罪被追责,未出现行政违法行为,未出现材料报送违法违规情况。

二、存在问题分析

(一)保密和监管措施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通过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及海外公布,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泄密风险增加、隐私保护难度加大、网络屏蔽防护功能有待提升等风险。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实操参与机会有限,业务技能和工作经验方面有荒疏的可能。已建立制度机制有可能淡化甚至遗忘,虽然常态化开展了学习,但由于缺乏实践机会,依然有可能出现“学习虽未松懈,遇事依然手忙脚乱”的情况。民族地区、抵边村需要“双语”执法人员,然而目前具有“双语”工作能力的行政执法人员仅有民宗局局长1人。

(三)依法管理宗教工作需进一步压实。防范非法宗教工作虽然取得成效,但也存在风险隐患。宗教场所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形势严峻,防范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压力不减,基层宗教工作队伍能力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保密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的学习,并对公示内容定期进行审查甄别,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对涉密内容的保密防护。继续按照“五级十同”要求,主动申请上级部门工作业务监督和交流指导。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公开办事程序和社会公开承诺,开展好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合法进行。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对民族宗教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选取重大行政决策、证明事项案例、行政执法案例通过情景模拟、卷面作答等方式开展实操性训练,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观看执法案例。努力做到在未发生案件的情况下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操能力。在已有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基础上发掘培养具备“双语”工作能力的宣教人员,打造能适应民族地区工作的“双语”普法执法工作队伍。

(三)深化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和监管。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按照属地责任将宗教事务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落实“四带四必”“四查看一报告”“月查周看一报告”等工作制度,动态掌握县域宗教情况,及时稳控涉稳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合法审批、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提前审批、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登记和宗教团体负责人外出报备等制度。加强对宗教团体指导,支持宗教团体依法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