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30/2016-0907006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权责清单 | 发布日期 | 2014-11-08 |
文号 | 浏览量 |
统一协调管理全县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年度减排计划;负责对污染控制、环境统计相关政策制度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督查、督办及核查;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负责监管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光、恶臭、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拟定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等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全县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工作;编制发布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环境监测及自动监测、监控设施数据有效性审核;负责《环境公报》的编纂、发行;组织协调、审查有关政策、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工作;负责审批县级全县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审批县级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环保设施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负责权限范围内核安全、放射性废物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项目、电磁辐射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和竣工验收验收管理工作;组织核技术应用相关领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机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承担县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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