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1-0729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监管辖区内重点县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实施监管辖区内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拟订龙陵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拟订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按龙陵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监管辖区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县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有关工作、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1.配合中央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监管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参与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受市局授权在监管辖区内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
17.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设3 个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自然法宣审批股、综合环境股3个机构。2020年由于机构改革,隶属关系改变,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上划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成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二级部门,预算单位层次由一级预算单位变为二级预算单位。
18.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行政编制4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 名:局长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3 名:副局长 3 名。离退休人员1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即: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陵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10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龙陵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编制10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2020年末实有人数25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名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原因是根据保组通〔2020〕156号关于录用段自顺等143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考入施甸县水长乡人民政府行政人员。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6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本部门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部门整体收支情况为:1.本年收入收入1894.71万元,比2019年收入298.28万元增加1596.43万元,增加535.22%。2020年单位决算总支出494.71万元,比2019年299.85万元,增加194.86万元,增长64.99%,增加原因主要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支出增加,及因机构改革后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会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138.23万元,主要是水污染防治资金支出增加7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网运行支出增加20万元,龙陵县农村生活源土壤污染调查治理支出增加10万元,县域生态环境是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项目经费,县域生态环境是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支出增加39.81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支出减少1.57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根据财政预算要求,年初进行预算,年底调整预算和决算,年中按预算执行,全年支出根据预算安排进行管理,我部门制定了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部门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本部门主要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设置了目标设定指标、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七项评价指标,具体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将完成绩效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得出最终的绩效自评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各科室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部门汇总进行自评。
3.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构人员编制按三定方案批复核定。预算配置上,严格执行预算编制,把握预算管理规律、提升预算编制水平,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初预算,促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合理性、严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收支数控制好经费使用情况,保障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正常运转。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等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完全控制在年初预算内。全面落实执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加强资产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资产管理的认识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自觉配合做好资产监管、预算工作,加强部门协作,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本部门职能职责出发,完成了职责履行指标中六个方面中的工作任务: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环境监测完成情况;环境执法情况;考核任务完成率;完成情况均已达到预期完成的目标值。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带领下,在市财政的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相关股(室)、队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站)队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科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单位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通过加强我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各科室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重视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各项目科室加快经费执行进度。涉及物资采购的,提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设备、物资参数,一旦经费下达就可立即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加快了采购进度。
(三)落实资金监管。我台严格落实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我部门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