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19-022700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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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73号)文件精神,龙陵县环保局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定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较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落实减排目标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保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较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集镇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0.依法对污染源治理设施运行、“三同时”执行、污染减排、限期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监察。
11.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示范项目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件。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12月由龙陵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分设,内设办公室、法规自然宣教股、环评污控辐射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4个机构。共有行政编制3名(其中:正科1名,副科3名,待消化暂定编9名),工勤编制1名;现实有公务员6名,工勤人员2名。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即龙陵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有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人员5名);龙陵县环境监测站(有事业编制10名,现实有人员9名)。2019年全局共有人员22名,其中局党组书记、局长1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开创龙陵跨越发展新局面、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
2.认真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以新理念新思想认真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而努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为建设环保铁军打牢基础。
3.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年内完成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二是按县级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配强环境监察队伍。三是认真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健全联动联勤执法及协作配合机制。
4.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县城污水处理厂、黄草坝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对云南永昌硅业、龙陵顺康硅厂脱硫工程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加快推进硅冶炼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入使用。
5.加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协调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时序要求推进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27460.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7460.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27460.97元,其中:本年收入2727460.97元,上年结转16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7460.97元(本级财力2727460.9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27460.9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27460.97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460.97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3304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907.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5393.9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660.8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301工资福利支出2409050.57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650652元、30102津贴补贴726588元、30107绩效工资53958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3304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989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660.8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5964.77元、3011201工伤保险1466.52元、3011202生育保险17598.24元、3011203失业保险6900.01元、30114医疗费4312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18410.4元,其中:30202印刷费10000元、30205水费10000元、30206电费20000元、30207邮电费5000元,30211差旅费35000元,30215会议费16000元、30216培训费15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5000元、30228工会经费29330.4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83080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69600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3480元、3023903公务用车平台经费10000。(其中:基本支出2409050.57元,项目支出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环保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224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683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541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727460.97元,比上年预算增330916.65元,同比增长12.13%,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2名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公车补贴增加、,以前由财政缴纳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改为由单位缴纳并纳入单位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同比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18410.4元,比上年预算增16893.28元,同比增5.31%,占基本支出的5.31%,主要是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龙陵县环境保护局单位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龙陵县环境保护局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