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应在预算中,龙陵县环境保护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我局在编实有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0人;退休人数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83.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8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37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37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作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批复批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其中:公务经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工会经费1.40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经费核定每人年均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8000元,工会经费核定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
核定标准:退休人员退休费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批复批按档次、分级别核定
为确保环境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不断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安排排污执法工作经费2万元。
1.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5.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6万元,公务接待费12.92万元,公务接待175批次,1185人次。”由于本年度我局实施镇安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垃圾焚烧炉建设项目、大垭口移民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疣粒野生稻保护项目等,因此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2015年我局继续开展农村垃圾焚烧炉建设项目、实施镇安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项目,因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4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