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41210-00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法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将法治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
中学习、干部职工例会、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五”普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依法决策,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确保决策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程序、领导接访日、本机关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
(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开展双随机检查企业96家次,发现问题167个,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共处罚金13.2万元,免予处罚2起,刑事案件移交公安1起,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件,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执法5次。二是联合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继续开展现场核查,对确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图斑,及时依法处理,坚决遏制各类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共核查了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片区15个图斑和3个生态红线区图斑,未发现违法问题;三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对中铁隧道、国道G219、加油站、硅企业,污水处理厂、汽车检测线、医疗卫生等行业的污水排放、工业固废、脱硫脱硝、危废等生态环境领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存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隐患问题115个,提出整改意见117条,通过隐患排查整改,有效消除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三是及时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2024年共接到群众环境污染投诉50件,受理50件,受理率达100%。按照举报方式分:来电22件、12345保山市政务平台6件、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14件、来信2件、来访6件;按环境污染类型分:大气类21件、噪声类14件、水类15件。50件信访现全部办理,信访办结率达100%。四是完成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录入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录入(司法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录入5件案件,完成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检察院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录入5件案件;完成国家饮用水水源地全域安全遥感监管系统县级3个水源地资料的补充完善,其中新增一个水源地的资料上传及完善;完成15家企业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信用公开工作;完成系统人员平时维护及单位3名工作人员执法证考试相关工作;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完成龙陵县16家在线企业省平台、国平台的排查、日常传输率和有效传输率的管理工作,收到企业污染物排口数据超标,数据异常,停机停产报告200次并及时处理;完成云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日常工作;完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推送督办5件并及时核查处理。五是共接到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20份;分局组织力量到云南龙陵腊寨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龙川江“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演练1次,有效加强了分局和企业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综合处置能力。六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7个。
(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切实督促责任单位持续推进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度需整改销号14个(完成县级验收5个,7个正在整改,2个完成整改),分别为省督5个,市委巡察1个,高黎贡生物生态安全4个,一张表问题2个,市警示片2个),整改完成率95.3%。2024年11月1日,完成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保山市龙陵县金河采石场破坏生态问题通过市级验收;2024年11月5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龙江乡邦焕村小新寨原腾龙砖瓦厂已拆除和开展生态修复通过市级现场验收。
(五)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进企业、社区、集市、超市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利用“6.5”环境宣传日,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法治思想宣传,广泛传播生态文明法治理念。共发放环保宣传单2000余份、环保宣传手册1800余份、无纺购物袋1600余个,接受及解答群众咨询65余次,悬挂环境日宣传主题布标4条。使绿色环保理念渗透到社会各界,充分营造“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良好氛围,提高居民学法、守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全局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思考还不足,统筹还不够。二是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有待加强,法律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技巧方面掌握还不够,学法质量还不够高。三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精准性、规范性等方面尚有短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治建设的新媒体运营力度不够。信息时代的迅速更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应用、引导和管理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体能力不够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认真学习领悟、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的宣传,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抓实队伍综合能力建设。重视法制型队伍建设,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加强抓工作亮点的本领,主动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保证生态环境队伍在政治上清、法律上明、业务上精。
(三)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强化精准执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立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落实排污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制度,继续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各行各业环境守法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
(五)全面履行“双重定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责任,以“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和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优化全县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锚定重点项目,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助推项目落地开工,充分履行生态环境部门保护好生态环境重要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的“双重定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