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66829322/20231222-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法建设 发布日期 2023-12-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将法治学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例会、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五”普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依法决策,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确保决策质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程序、领导接访日、本机关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

(三)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落实扬尘、秸秆焚烧、污染源头等管控措施。2023年来,共开展检查171家次,发现问题67个,下发整改通知15份,关停土立窑119座;完成12个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全县5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县两级验收。充分发挥监测职能。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上级要求,扎实开展监测工作。县城空气自动站运行正常,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5.3%;完成监测任务118项次,其中水环境质量监测40次、声环境质量监测4次、污染源执法16次、重点污染治理设施及重点污染监测21次、其他监测任务37次。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服务。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50个。

(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切实督促责任单位持续推进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龙陵县历年共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检查6次,需整改反馈问题580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550个,正在推进整改30个,整改完成率94.8%。

(五)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始终坚持依法监管,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并推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六项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执法闭环管理。2023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67家次,立案查处9家企业,处罚金额59.4万元;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1件,办结完成81件。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公众咨询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进企业、社区、集市、超市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利用“6.5”环境宣传日,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共发放环保宣传单2000余份、环保宣传手册2000余份、无纺购物袋1500余个,接受及解答群众咨询50余次,悬挂环境日宣传主题布标3条。使绿色环保理念渗透到社会各界,充分营造“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良好氛围,提高居民学法、守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龙陵分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不够深刻,对全局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思考还不足,统筹还不够。二是系统学习法律法规有待加强,法律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运用技巧方面掌握还不够,学法质量还不够高。三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精准性、规范性等方面尚有短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惩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治建设的新媒体运营力度不够。信息时代的迅速更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形势下应用、引导和管理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体能力不够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学习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重要文件或新修订、新实施的法律法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抓实队伍综合能力建设。重视法制型队伍建设,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加强抓工作亮点的本领,主动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保证生态环境队伍在政治上清、法律上明、业务上精。

(三)切实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强化精准执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立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切实落实排污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制度,继续抓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动各行各业环境守法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

(五)全面履行“双重定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责任,以“重学习、抓落实、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和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优化全县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锚定重点项目,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助推项目落地开工,充分履行生态环境部门保护好生态环境重要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的“双重定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