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2-1102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5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在此次巡察中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排查了单位的27项制度,进行一轮所有制度新的“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制度27项,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了抓不好整改就是失职渎职的使命担当意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机会,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是2022年5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0月12日在《生物多样性公约》领导人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会议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2年6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完整系统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从2022年7月开始落实周一例会学习制度,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意识。三是将党员党性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来抓。上半年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7月25日召开周一例会,组织党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掌握精髓、学用结合,推动工作,深刻领悟并学会更好地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勇毅前行。四是抓好查学督学工作。在每次周一例会学习中抽取干部职工围绕学习内容进行发言,对思想不重视、学习浮于表面的进行严肃批评、督促整改,推动党员理想信念和党纪教育取得实效。五是配合住建、水务等部门加强熊洞水库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现拟定了位于镇安镇境内的八〇八水库为替代水源地,龙陵分局监测站对熊洞水库每月进行1次水质监测,并配合住建、水务等部门加强熊洞水库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六是加强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明确了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环保、住建等部门及乡镇职责,建立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22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未出现污染天气。按照《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完成了龙陵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涉及在产企业18户,建筑工地13个,按要求设立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公示牌31个,其中10家重点行业企业制定了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加强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7月31日,龙陵县空气质量总体优良,总有效监测天数208天,优良天数206天,轻度污染2天,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七是利用周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学习,由相关领导和人员领学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有法制人员审核签字,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规范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内容;2022年8月14日我局共检查企业53家次,对1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对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培训指导。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实行逐级审核报批,保证了案件质量、证据的完整性。二是通过参加市局公文写作培训以及龙陵县第一、第二季度的公文质量评比交流活动,进一步改进文风,提高办文质量,杜绝照搬照抄。单位在制定文件、撰写材料时,注重结合实际,严格审核把关,每个上报材料都经领导审核。三是督促监理、施工单位、龙江乡人民政府及硝塘社区多次深入龙江一垛墙水库污染防治项目实地查找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2022年7月22日制定龙陵县龙江乡硝塘社区孙家田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一是2022年5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二是修订完善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龙陵县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重大事项票决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未位表态制”等议事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要求,确定参会人员。对提交会议研究事项逐一表态发言、逐一做出决策,非党组成员不在党组会议上表态发言。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1-8月,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召开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讲党课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严肃认真地开展征求意见、交心谈心,认真负责地查找自身及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五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撰写好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保山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考核的意见》规定,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七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上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次,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3份,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5份,集中观看《清风云南》系列片、《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等廉政教育片,强化了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八是针对2021年党风廉政考核反馈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九是上半年个人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堵塞漏洞,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表28份。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廉政提醒谈话的针对性,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8人次。十是党组书记全面落实好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党组召开研究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时,认真听取党组成员报告“一岗双责”的情况。
三、下步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用好用活“三个工作法”,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沟通汇报。单位领导要加强与县纪委县监委的沟通,适时对问题整改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做好工作整改进展情况上报,直至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6128408;电子邮箱:llxhbjbgs@126.com。
(注:来源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中共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党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