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2021-1116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增加,空气质量恶化,影响身体健康,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还会产生噪声污染、燃放不当易酿成人身伤害,还易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燃放后散落的碎屑影响人居环境等。为保持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现倡议: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县城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安全、绿色的方式欢度春节,尽己之力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践行健康文明新风尚。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宣传和传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践行云南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以安全、健康、文明的方式辞旧迎新。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龙陵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为了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绿色、文明的春节。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龙陵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