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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66829322-/2021-0225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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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春节的一种习俗。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导致空气质量明显恶化,据县城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2019年春节期间,因大量燃放烟花爆竹,2019年2月5日PM 2.5小时平均最高浓度达429微克/立方米,超标4.72倍,空气质量指数453,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六级,空气质量严重污染;PM 2.5 24小时平均浓度达95微克/立方米,超标0.27倍,空气质量指数125,空气质量指数级别三级,空气质量轻度污染。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还会产生噪声污染、燃放不当易酿成人身伤害,还易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等。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过一个低碳环保年。请广大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己之力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二、过一个安全祥和年。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县城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三、过一个文明健康年。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宣传和传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以健康、环保、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了龙陵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节。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