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30/2017-0621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相关党内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客观,实用高效。
(二)统一发布,严格把关。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二、发布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群众及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通过网站和媒体发布。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
三、发布形式
我局党务信息,主要通过文件、简报、党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
四、发布程序
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党务公开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公办”)根据工作实际,负责对适合公开发布的内容进行认真采集、整理、并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审核把关。拟发布的信息,必须提供电子文档报党公办进行审核后统一发布。
五、发布责任分工
1、重大财务支出等方面的信息,主要由财务室负责采集、整理。
2、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党员职工年度考核、党员职工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的信息,主要由办公室负责采集、整理。
3、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岗位调整、人事管理、平时考勤等方面的信息,主要由办公室负责采集、整理。
4、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主要由办公室负责采集、整理。
5、党员干部学习、民主评议、评优推先等方面的信息,由办公室负责采集、整理。
6、其它各股室业务事项需要公开的信息,由本各股室负责采集、整理。
六、信息发布要求
1、党公办应根据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从公开信息有无涉密问题,内容是否全面、准确、真实,对外发布的时间是否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向社会公开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或泄密的,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凡党务信息一般应当第一时间在过道张贴和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
3、党公办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年度、半年、季度或定期、即时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公开信息。对已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需要随时更新和定期更新的。
4、党务公开栏的内容要结合当前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每季度或每月更新一次,对特殊时期、特殊情况要按要求随时更新。
中共龙陵县环保局支部委员会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