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40416-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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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5号)文件精神,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履行下列工作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
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应急管理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
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县委、县人应急管理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龙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人应急管理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属一级核算单位,共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火灾和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股,有执法大队1个,应急救援中心1个,共有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总收入84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4.92万元,其他收入0元,比上年的487.64万元增加357.28万元,增加73.27%。2023年总支出844.92万元,比上年487.64万元增加357.28万元,增加73.27%,其中基本支出451.82万元,比上年446.55万元增加5.27万元,增1.18%;项目支出393.1万元,比上年41.09万元增加352.01万元,增加856.61%。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844.92万元,本年指标财政拨款支出844.92万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绩〔2024〕1)要求,龙陵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成立龙陵县应急管理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2.组织实施
(1)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预算支出844.92万元,实际支出844.92万元,执行率100%,得分20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各项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功能分类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救助覆盖面年初设定目标为应救尽救,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预定目标,得10分;
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年初设定目标为100%,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10分;
时效指标:完成及时率年初设定目标为100%,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得1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县安全稳定目标为100%,龙陵县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原则,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维护了全县安全稳定。绩效考评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30分;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满意度年初设定为90%,绩效考评结果为90%,达到了年初设定目标,得分2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高项目使用经济功能精确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本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