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4091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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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6901000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办发〔2019〕45号)文件精神,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履行下列工作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县级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综合性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等建设,提升处置能力。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上级和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龙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深入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的深刻内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不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
2.持续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定期研判风险、解决问题。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并组织实施,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宣传、严格落实《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持续专项整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分类实施、统筹落实和情况通报,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反馈验收”的工作闭环。持续巩固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行动工作成果,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已有成效的巩固提升,已经破题的深入攻坚,没有破题的重点突破,治理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持续动态更新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四项动态管理清单”。集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4.持续依法治理。通过安全监管执法、重拳打非治违、重奖激励安全生产举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等方式,运用好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相关措施手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督办、考核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5.持续防范灾害。突出抓好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类灾害信息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预警,加强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做到风险早识别、早预报、早预警、早提示。强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严防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旱灾、地质灾害、洪涝等自然灾害。
6.持续抢险备战。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细化各项应急措施,落实人力、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科学部署力量,关键区域要前置救援力量,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出动、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火灾和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所属事业单位1个:龙陵县应急救援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龙陵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如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部门需对差异原因做出详细合理说明。)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449,220.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9,220.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72,680.89元,增长73.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2,816.48元,增长73.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35.59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52,702.43元,项目支出收入增加3,520,114.05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4,338.08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减少598.1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增15,906.36元;2240101行政运行减少159,623.64元;2240106安全监管增加212,471.43元;2240150事业运行增加226,455.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449,220.95元。其中:基本支出4,518,171.34元,占总支出的53.47%;项目支出3,931,049.61元,占总支出的46.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72,816.48元,增长73.2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702.43元,增长1.18%;项目支出增加3,520,114.05元,增长856.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增加52,702.43元,项目支出增3,520,114.05元。一是基本支出增加52,702.43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63,753.73元。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170,464.00元,津贴补贴减少578,422.00元,奖金增加80,184.00元,绩效工资增加16,654.00元,养老保险增加14,338.08元,医疗保险增加7,613.8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5,906.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954.33元;公用经费增加216,456.16元。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5,768.86元,水费减少1,479.80元,电费增加1,161.78元,邮电费减少4,396.69元,差旅费增加73,326.00元,劳务费减少239,231.47元,工会经费增加24,438.6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4,45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481.90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18,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3,520,114.05元。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5,768.86元,水费减少1,479.80元,电费增加1,161.78元,邮电费减少4,396.69元,差旅费增加73,326.00元,劳务费减少239,231.4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481.9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3,312,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8,171.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27,150.87元,占基本支出的8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1,020.47元,占基本支出的19.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31,049.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931,049.61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2240101行政运行126,890.18元:龙财预〔2023〕2号2023年春节慰问专项资金14,000.00元,用于支付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消防中队、专业扑火队春节慰问;龙财建〔2023〕1号修缮应急指挥中心及购置办公用具等经费72,231.90元,用于支付修缮应急指挥中心项目款;龙财综〔2023〕18号办公(残疾人就业保障)经费40,658.28元,用于支付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经费。
2240106安全监管251,779.43元:龙财建〔2023〕2号2022年应急管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07,172.43元,用于支付办公费35,370.80元、电费1,857.63元、差旅费69,944.00元;龙财建〔2023〕1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经费96,255.00元,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费;龙财建〔2023〕39号2023年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8,352.00元,用于支付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差旅费支出。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2,,380.00元:龙财预〔2023〕119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42,38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扑火用具等支出。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3,510,000.00元:龙财建〔2023〕24号2023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00,000.00元、龙财建〔2023〕2号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3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乡镇受灾群众冬春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49,220.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572,816.48元,增长73.27%,其中基本支出4,518,171.34元,比上年4,465,468.91元增加52,702.43元,增1.18%;项目支出3,931,049.61元,比上年410,935.56元减少增加3,520,114.05元,增加856.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32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576.3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753.6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8,30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5,946.9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397.9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5,229.8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31.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718,58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5%。主要用于2240101行政运行3,677,580.79元、2240106安全监管251,779.43元、2240150事业运行236,845.00元、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42,380.00元、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3,51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358.75元,决算为319,358.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2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966.75元,决算为88,966.7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86%,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92.00元,决算为20,3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3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9,358.75元,支出决算为319,358.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2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966.75元,决算为88,96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92.00元,决算为20,3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3,358.75元,增长32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1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966.75元,增长9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08.00元,下降32.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购入公务用车一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因本单位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厉行节约,故公务接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原公务用车年代久、功能减退维修费用较大,不能满足当前应急工作需求,经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保障应急工作有序好开展。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忙灭火等应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草原忙灭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1,020.47元,比上年增加216,456.16元,增长32.09%,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附加车辆购税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499,386.93元,其中,流动资产26,404.77元,固定资产472,981.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072.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9,855.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01,76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646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