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04_A/2016-092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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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137号)精神,龙陵县安监局参加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且龙陵县安监局履行下列工作职能: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指标控制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协助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统计与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情况。
10.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相关工作,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煤矿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
11.负责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培训取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推荐工作。
13.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安监局2015年的重点工作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二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管;三是严格执法,强化宣传;四是强化综合监管,力促安全稳定;五是抓实扶贫攻坚。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为安监局局机关,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105年安监局决算总收入14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4.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检查增多,经费等需求变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5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89万,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加之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检查增多,支出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安监局无项目支出,与上年一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监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55.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有增加分析其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加之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检查增多,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安监局局机关日常运行工作。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7.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安监局局机关日常运行工作,业务办理工作及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工贸行业的检查工作。
3..外交支出0万元;
4.国防支出0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5.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6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安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05-2010年间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4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益重视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安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11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69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33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工作日益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增多,上级机关检查次数也相应增加,接待上级和辖区监管企业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监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4万元。 主要用于安监局局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龙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