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2-121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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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来县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执法相关制度,加强自我监督,多形式、多渠道进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现将2022年度龙陵县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能。我局按照《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等事项对社会进行公开,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职权。梳理龙陵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执法依据295项、行政强制执法依据6项、行政检查执法依据13项、其他行政职权执法依据6项。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2022年我局共办理烟花爆竹行政许可55件,为切实做到服务经营户,让经营“零跑腿”,我局采取线上提交材料、业务人员实地审核、线上审批、统一制证,邮寄到户的办理方式,得到了经营户的好评。
(三)综合应急处置。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磨练应急队伍,提升防灾救灾能力,增强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提升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的指挥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3月23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到镇安镇大坝村开展龙陵县2022年综合应急演练。按照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的要求完成了各项演练内容,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本次演练,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熟悉了应急处置流程,同时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各级指挥人员处置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提高我县应急救援及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9月23日10时47分,镇安镇正平村发生4.5级地震,地震发生后我局立即启动四级响应,以最快的速度上报、联系,组成市县镇村组五级联动,开展震后应急处置工作,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我局年初召开局班子会议,学习《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讨论通过龙陵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二)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有效,责任更加明确。我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领导班子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到部门。适时召开党委会、班子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履职,依法行政。针对案件办理过程监督管理,我局专门成立法制审核机构,对所办理案件进行监督审查。同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规定,坚持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给予行政处罚前经集体讨论决定,集思广益,科学决策,防止专断腐败现象的发生,坚决禁止个人自作主张进行决策、先决策后上会、随意简化程序、变通程序等行为。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保山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及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2022年7月,我局成立龙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大队长一名(正科级,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核定副大队长1名(副科级),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将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龙陵县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及县委编委2022年第五次会议精神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向龙陵县规范参照管理单位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了《龙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请示。龙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0名,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股所级),由新组建的龙陵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一下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应急管理领域的执法制度、工作规范;受县应急管理局委托,以龙陵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赋予龙陵县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利;依法承担本领域权限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相关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做到执法公正文明、办出“高质量”案件、2022年我局多次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并让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应急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规范方案制定、现场检查、现场处置、责令改正、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听取申辩、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审查审批、处罚决定、文书送达、执行处罚、罚缴分离等执法程序。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2022年,我局共进行行政检查50次,办理行政案件8起,做出行政处罚决定8次,罚款18.6万元。所办理的案件中,行政相对人均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申请。全年未接到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
四、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按时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应急管理局专栏发布计划总结、通知公告、行政执法、安全生产、人事、救灾和财政资金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并明确了具体要求。我局把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来抓,着力推动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等融合贯通,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五、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全局学法,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政府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使命。2022年,我局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目标,通过书籍、网络、参会、培训等形式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在党委会、班子会、职工大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上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依法履职尽责,遵法守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针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多为半路出家、非专业、执法实战经验不足等问题,我局通过集中学习、外出培训、跨区域交流等方式组织执法人员熟悉法律法规、明白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实战能力,从而让案件质量得到提升。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龙陵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不到位,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系统,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口头上讲法治、实际工作中轻法治的现象。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人员还存在“只要实体结果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无所谓”的错误认识,执法实战能力依然不足。三是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还需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四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仍需强化,如:配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执法装备问题;亮证执法问题、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问题等。
六、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行政权力高效运行,行政事项公开透明,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能力,重点在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方面加强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逐步配齐执法装备,树立安全生产执法良好形象。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监管群体的法治意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普法进企业,强化企业群体的责任担当,让企业实实在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四是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改进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使之适应形势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提高办事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龙陵”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