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31129-00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
文号 | 浏览量 |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抓好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学习、普法宣传等形式,持续深化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研究决策的重要依据,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一是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3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其中,建筑施工领域发生1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1人,道路交通领域发生2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较前三年平均数(4起4人)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起,死亡人数下降1人,下降25%,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更加明晰。将8个部门调整充实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长的16个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细化指挥部组成单位工作职责,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监管指挥部、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责任、部门责任进一步压实。在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综合协调股,专门负责县安委办各项工作,实现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制定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30余次。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明确2023年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明确危险化学品各方责任。制定龙陵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对打非治违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三是隐患排查治理更加有效。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抓手,重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和自建房、旅游、工贸、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油气输送管道、电力设施和水电站、大型群众性活动、农业和水利、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医疗卫生健康、学校和体育等17个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共派出督导组160个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71家次,组织专家技术服务183人次,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110次,排查出重大风险67项,落实重大风险“四张清单”67项(云南省涉众83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我县涉及22项,风险数67个),管控率100%;发现重大隐患31项(企业自查发现重大隐患17项,已完成整改9项;部门排查发现14项,已完成整改8项),实施政府挂牌督办12项,治理7项;梳理突出问题62项,落实治本措施59项,已整改59项,整改率95%。聘请第三方对全县重大在建项目工程、中小型水电站、油气管道、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中型水库、城镇燃气、市政工程及房屋建设等9个行业领域71户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已完成的65户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累计发现问题隐患674个,其中重大隐患19个(含企业自查上报正在整改的17个),实施政府挂牌督办1户;剩余6户将在工程复工后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四是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加大。加大对淘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员工安全意识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全县累计投入安全生产经费4000余万元。五是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坚持预防为主,宣传先行,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为契机,通过知识讲座、干部职工会、户主会等方式将安全生产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到基层、到千家万户。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各类安全宣传8万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90万余份,受教育36万余人次。全面完成县乡两级综合应急演练工作和120个村(社区)1067个自然村应急转移避险演练工作,开展事故应急演练66场,参与2万余人次,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20场,参与764人次。成功举办全省在建重大项目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六是防灾减灾工作更加惠民。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265名,举办2023年应急管理暨防灾减灾综合业务培训班,扎实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完成龙陵县普查成果报告3.0版审核评估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得到夯实,灾害信息员应急减灾救灾业务知识水平及应对灾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高。今年以来,共上报各类灾情24起,发放中央、省级冬春救灾资金351万元,下拨中央、省级防汛救灾资金233万元,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提前转移安置、排危除险、防汛救灾物资设备购买等方面,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得到保障,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创新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提升效率,为推进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 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升 。一是压缩审批时限。 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在压缩75%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对标先进,继续缩短承诺时限,使审批进一步简化和提速。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对具备基本安全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而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手续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后容缺受理予以办理。三是提前服务。对证照快到期的提前3个月通知提醒,告知所需材料,办事流程及法定要件。提前将申请材料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我局进行审查受理。四是创新办理方式。积极探索线上申请办理,线下实地核查的办理方式。在线上线下收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的基础上,办理人员为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全程通过线上办理,办理成功后再通知申请人直接领证,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2023年,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共受理审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0件。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中明确的监管对象、重点监管事项等内容实施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54次,发现问题隐患203个,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32份,整改复查意见32份,问题隐患整改率100%,立案调查10起,处罚生产经营单位9家,处罚个人7人,收缴烟花爆竹制品11箱,行政罚没款共计47.7万元。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责清单》,做到合理裁量,规范运用,确保自由裁量权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杜绝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二是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细化各项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图,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委员会,明确了法制审核人员,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由法制审核员审核后再经案件审核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三是加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工作,办出高质量案件。2023年我大队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县级行政执法培训3次。自行组织执法业务培训3次、开展案件评审分析活动2次。通过培训、讨论研究、案件复盘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推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23年,我局共组织11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均全部通过考试。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推动普法责任落实。根据中共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八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举措,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在《中国松山宝地龙陵》微信公众号和《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发执法典型案例,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三是结合重要节点开展应急普法宣传。利用“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应急法律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到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到社区开展工作、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局周例会等契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规、党内法规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次,撰写信息12篇,完成政府信息约稿1篇。
二、存在的不足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开展、乡镇监管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等。2023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持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