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50416-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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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龙陵县应急管理局食堂管理,保障队员饮食安全、营养均衡,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县应急管理局全体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一、职责分工
(一)大队负责人
负责食堂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安全及服务质量。
(二)食堂管理人员
监督食材采购、储存及加工流程等。做好食堂食品采购、设备维护、成本核算及人员用餐登记等事宜监督工作。处理用餐人员反馈意见,优化服务。
(三)炊事员
每年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包括食堂卫生、食品采购、设备维护等。制定每周食谱,确保营
养搭配合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标准加工餐食,餐食以自主加工为主,原则上熟食、精加工食物不在外购买。在饭菜质量上下功夫,搞好职工用餐服务。保持操作间、餐具清洁,落实消毒措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节约水、电、燃气及食材。
(四)用餐人员
遵守食堂管理规定,保持就餐秩序,节约粮食。主动配合食堂卫生检查及满意度调查。
二、用餐管理
(一)用餐时间
早餐:7:10-7:55
午餐:11:40-12:30
晚餐:17:40-18:30
队员特殊任务期间:根据出勤情况动态调整,食堂预留备用餐。
(二)订餐制度
局机关人员用餐需提前2小时向食堂报备,按标准收费。
在岗队员因故无法按时就餐提前2小时向食堂报备,避免浪费。
三、食品卫生与安全
(一)采购管理
每日食材验收由队员和炊事员共同负责,确保新鲜、无变质,食堂管理员不定期进行抽查。
(二)储存与加工
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工过程需穿戴工作服,确保食物烧熟煮透,变质菜品不得二次供应。
(三)餐具消毒
餐具每日清洗后消毒,消毒柜定期维护并记录。
(四)留样制度
每餐菜品留样48小时,标注日期、餐次,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
四、设备管理
(一)库存管理
建立物资台账,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二)设备维护
燃气灶具、冰箱、消毒柜等设备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五、食堂安全管理
(一)防火安全
食堂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
(二)用电用气安全
使用燃气后及时关闭阀门,电器设备专人操作,禁止私拉电线。
(二)巡查
每日闭餐后检查水、电、气关闭情况,做好巡查记录。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