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8-3-/2021-012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形式)、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形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形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对此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龙陵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131号,邮政编码:678300,电子邮箱:llxtjjbgs@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875-61214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统计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3〕153号)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40号)等条例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龙陵县统计局依托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6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89条,法定公开类信息80条:公开指南1条、公开制度6条、机构概况5条(领导介绍4条、人事信息1条)、政策文件4条(部门文件1条、通知公告3条)、统计工作29条(普查工作6条、统计分析20条、统计法规3条)、统计数据14条(国民经济主要指标11条、统计公报1条、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条、人口普查数据1条)、计划总结2条、行政监督与管理8条、财政资金4条、建议提案办理0条、政府采购1条、其他3条、年度报告1条、情况报告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抓紧、抓好、抓落实。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成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分工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县统计局紧抓年度重点工作,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发〔2020〕40号)文件精神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平台等多渠道公开相关政务信息。通过网站宣传、参与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整改活动、培训学习等,积极学习信息公开新要求,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措施。

(五)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制度。我局逐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制定《龙陵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龙陵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陵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制度》、《龙陵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二是做好公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栏目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针对公开栏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切实加大推行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三是加强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网站上公布监督举报联系方式,有效推进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通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群众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发布年份较早的信息中出现表述错误、“死链接”,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制度机制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力度不够、回应社会关切还不够全面等。三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部门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

(二)改进措施

一是针对门户网站外部链接中存在“死链接”的问题,已组织人员对网站的“死链接”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门户网站存在表述错误的问题,经梳理已全部进行了更正。

二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聚焦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点数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及时发布更多统计数据,有效开展数据解读;切实强化统计宣传,推进统计公开透明。

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强化部门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