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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8-3/202409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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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001000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2.制订全县的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3.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审查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6.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开展落实党建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的决策部署。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职工大会等方式,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等精神,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确保统计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当做一条主线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全过程,认真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意识形态领域等制度落实。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领导干部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10次。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时召开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了《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拟定了《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工作要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持之以恒以风肃纪,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2.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与统计业务工作共安排、同部署、齐落实,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严格“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舆论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内网等宣传载体,加大统计服务、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研判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截至目前,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次,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

3.认真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扛牢扛实工作责任。全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制定《龙陵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进一步压实了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的责任。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2次。二是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源头治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成自查企业(单位)701家,在自查的基础上对115家企业(单位)进行核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对58家“四上”企业开展专业数据质量核查,线上常态化查询321次,纠正问题118个;对16家企业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瞒报企业1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三是健全制度机制。自全面启动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先后建立完善了《龙陵县统计局办理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工作制度》《龙陵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龙陵县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试行)》等制度,持续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工作责任。

4.认真开展各项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针对巡统联动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配合省统计局对县发改局批复虚假项目建议书、非法干预统计数据和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龙山镇政府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的统计执法处理和数据整改修正上报工作,目前已修正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3.9亿元、工业产值1.05亿元;针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抓整改、抓落实。二是强化学习抓落实。通过周一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班子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三是压实责任抓落实。强化统计数据源头管理,指导和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如实报数,确保数出有据。

5.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二是强化工作落实积极参加省、市级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核查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共上报121个普查区,149个普查小区,标绘4240栋建筑物。精心选聘普查“两员”302 名并开展了为期两期的综合业务培训。三是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核查单位4272户,正常填表3556户,正常填表率83.24%;核查个体户22135户,正常填表16785户,正常填表率75.83%。

6.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开展好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专题研讨班1期,依托县级中青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1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五经普”工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指导,积极推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企业、乡镇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行为规范化指导,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统计台账,切实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数出有据。截至目前,各专业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统计服务上门”活动60余场次,培训企业统计业务员90余人。三是强化法治宣传。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9月20日“中国统计开放日”,通过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宣传《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7.有效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升规纳统工作。主动作为,一手抓入库,一手抓监测,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上门,实地指导,确保达到入库条件的项目早入库、早入统。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县发改、工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国家统计改革新要求新举措,增强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的精准性。三是强化统计信息分析报告。每月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报告,及时反映经济运行,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四是强化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经上级审核认定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数据解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影响和效果,提升人民群众对统计数据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印发了统计手册80册,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小册子600册,统计公报50册、统计信息、分析、约稿共81篇,统计重要信息专报4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股、统计制度法规股。所属单位1个,是龙陵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890,93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5,931.32元,占总收入的96.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000元,占总收入的3.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7,793.65元,增长20.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4,793.65元,增长20.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3,000.00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4793.65元,增长20.35%。主要是:一是2023年虽然比上年人员减少1人,但2023年补支了2022年相关保险、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等基本支出增加104,371.87元;二是项目规模增大项目支出增加540,421.78元。2.其他收入增加13,000.00元,增长11.61%。主要是上级统计调查部门补助的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1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871,353.92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657.22元,占总支出的75.55%;项目支出946,696.70元,占总支出的24.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3,137.44元,增长17.7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706.94元,下降2.10%;项目支出增加645,844.38元,增长214.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62,706.94元,下降2.10%。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01,823.76元,我单位不断压缩行政成本,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64,530.70元。2.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645,844.38元,增长214.67%。原因是项目规模增大和项目数量增多,一是上年防火墙经费支出41,000.00元,本年无;二是上年粮食产量调查经费支出60,085.32元,本年无;三是城乡住户调查经费增加160,235.00元;四是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增加71,796.00元;五是本年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409,476.10元;六是劳动力调查等工作支出增加105,422.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4,657.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3,415.44元,占基本支出的91.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1,241.78元,占基本支出的8.25%。人均基本支出162,480.95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49,078.64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3,402.3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6,696.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424,476.10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进行。一是成立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齐了相关办公设备。二是选聘“两员”302人,并按上级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两员”补贴。三是积极参加省市培训和扎实开展县级为期两期“两员”全覆盖培训。四是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核查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共上报121个普查区,149个普查小区,标绘4240栋建筑物。五是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共核查单位4272户,核查个体户22135户。2.城乡住户调查和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431,798.00元。在我县11个村(社区)对110户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脱贫县监测与城乡低保、充分就业与社会保障、住房与人居环境等民生状况数据按月开展调查,用精准数据反映我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现状和收入消费变化,定量描述我县人民群众福祉进步,深入探索我县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影响因素、相互关系和客观规律等。2023年,龙陵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98元,同比增长7.3%,增速高于全国1.0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1.0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2.00元,同比增长4.4%,增速低于全国0.7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1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18.00元,同比增长9.3%,增速高于全国1.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位。3.劳动力调查等补助经费90,422.60元。全面完成了上级调查部门安排的调查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5,931.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上年相比增加644,793.65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1.2023年虽然比上年人员减少1人,但2023年补支了2022年相关保险、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基本支出增加104,371.87元;2.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规模增大项目支出增加540,421.78元,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进行。一是成立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齐了相关办公设备。二是选聘“两员”302人,并按上级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两员”补贴。三是积极参加省市培训和扎实开展县级为期两期“两员”全覆盖培训。四是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核查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共上报121个普查区,149个普查小区,标绘4240栋建筑物。五是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共核查单位4272户,核查个体户22135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03,71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12,196.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41,882.88元,资本性支出49,635.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1,38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879.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409.42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1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92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6,139.30元,事业单位医疗69,354.6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119.48元,大病保险、工伤保险支出7,316.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8,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决算为47,41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4,323.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38%,完成年初预算的8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13,0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62%,完成年初预算的39.6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0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418.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4,32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13,09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931.39元,下降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6.39元,下降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15.00元,下降25.6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16.39元,下降1.2%。主要是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其中:过路费增加9,366.71元,修理费减少9,281.00元,油费减少2,000.00元,洗车费增加2,800.00元,保险费减少102.1元,北斗定位服务费减少1,200.00元。二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515.00元,下降25.64%。主要是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都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劳动力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脱贫县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劳动力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脱贫县调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241.78元,比上年增加2,548.11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增加了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机关运行成本势必增加。其中:办公费减10,450.00元,水费减1,092.70元,邮电费减12,000.00元,差旅费增21,235.00元,培训费减5,715.00元,公务接待费减4,515.00元,劳务费增6,602.00元,工会经费增18,940.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416.39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减10,04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292.00元,邮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40,355.00元,接待费13,095.00元,劳务费6,602.00元,工会经费30,824.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23.62元,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91,65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35,669.17元,其中,流动资产79,949.45元,固定资产146,061.7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9,657.9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237.9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2,658.54元,固定资产减少7,078.56元,无形资产增加9,657.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731.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03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96.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731.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731.9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