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30/2017-09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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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陵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70号和《龙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县统计局成立龙陵县统计执法大队增加人员编制事宜的批复》(龙机编发〔2014〕28号)精神,龙陵县统计局是参加编制部门决算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龙陵县统计局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市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负责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地方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5.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6.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7.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业务指导,做好全县统计人员培训和统计专业职称资格考试。
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序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进展顺利。二是科学制定工作规划。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四是认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2.认真做好各类常规统计和重点调查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多个统计专业的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报表,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增速均在合理区间运行。二是扎实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全国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贫困监测、人口变动调查等专项调查,以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两纲统计监测。三是认真做好2013—2015年度生态文明县,以及10个生态文明乡(镇)创建的问卷调查工作。四是组织开展县纪委委托的2016年党风建设社会评价问卷调查工作,共涉及10个乡镇、60个县直及驻龙单位。
3.抓牢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以“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为契机,结合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议,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真实报送数据。二是认真执行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国民经济核算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对接,前移数据审核关口,加大基层数据联审评估力度,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加强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监管,重点核查增速快、协调差、波动大的专业数据,努力构建严密的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监控长效机制,全县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4.持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按月收集支撑GDP核算基础指标,强化月度、季度统计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监测经济发展走势及变化趋势,重点加强了工业、投资、农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并通过短信、微信平台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2016年我局共发布月度《国民经济统计主要指标》540份,统计信息33期,统计分析25期。二是保持与编办、民政、地税、国税、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密切工作联动,及时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三是本着成熟一户申报一户的原则,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达到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申报。2016年全县已成功入库工业企业4户、房地产开发企业1户,正在申报“下升上”企业8户,其中工业企业1户、批发和零售企业4户、住宿餐饮业2户、建筑业1户。
5.持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是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队伍。二是结合国家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求,分层次、分行业、分专业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2016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25期1020人次。三是以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台账检查、统计部门联席会议等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加强与乡镇、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导基层统计适应国家统计改革要求,加速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工业统计改革、能源统计改革等各项统计改革。
6.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投身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在人员少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积极响应县委号召,脱产抽派1人驻平达乡黄连河村开展扶贫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走访、回访和调研,加强与贫困户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充实帮扶措施,努力增进感情,提升帮扶实效。2016年全局共入村入户14次。积极协调并筹措资金4万元,为八O八社区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去72只能繁母羊进行养殖。二是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并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等工作的指示精神,并认真执行局24小时值班制,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综治维稳工作。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围绕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统计行风建设,全力巩固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四是抓实老干部工作,坚持重要传统节日对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2016年,组织老干部健康体检6人次,分别于春节、中秋节、敬老节各走访慰问1次。五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按要求完善并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加快推进统计职能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注:2016年1-11月我局有6人退休人员在我局发退休金,2016年12月转由社保部门发,所以决算人数为0)。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龙陵县统计局决算总收入24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0.51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尽管2016年几次增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达147.27万元,比2015年的128.96万元增加18.31万元;但是2016年相关调查经费比2015年减少38.8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龙陵县统计局决算总支出24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6万元,占总支出的94.49%;项目支出13.5万元,占总支出的5.5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5.34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几次增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达147.27万元,比2015年的128.96万元增加18.31万元;二是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63.6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龙陵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66万元。比上年减少26.54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几次增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达147.27万元,比2015年的128.96万元增加18.31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44.86万元。所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8万元,减少58.2%,主要原因是2016年所需普查经费没有的预算内列支,而是在预算外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34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几次增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人员经费支出达147.27万元,比2015年的128.96万元增加18.31万元;二是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63.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主要用于:一是兑付到10个乡(镇)2015年统计规范化考核奖金达10.5万元;二是2016年我县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支出12万元;三是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支出18.43万元;四是村级统计员补助经费7.26万元;五是信息化建设县级配套经费和网络租用费3万元;六是日常统计工作经费21.31万元;七是兑现2015年社会经济目标考核奖3.7万元;九是2015年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07.92万元;九是公务经费、车辆经费、工会经费、交通费13.62万元。十是2016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04.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016年1-11月工资28.31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8万元,抚恤金1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3万元。
3.农林水(类)支出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农村贫困监测统计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万元,完成预算的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3万元,完成预算的72.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3万元,下降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2元,增长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5.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9万元,占33.0%;公务接待费支出11.53万元,占7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2016年日常统计、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统计部门人员、乡村统计员、企业统计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9万元,比2015年减少44.86万元。主要是:2016年日常统计调查经费和专项统计调查经费比2015年减少。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4.22万元,我局2016由于农业普查和相关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2016年实际政府采购3.87万元,其中货物类2.7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13万元。分散采购2.74万元,集中采购1.13万元,所用资金全部是财政资金。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统计局情况说明里没有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龙陵县统计局
2017年9月22日
附:龙陵县统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