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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8-3/20230915-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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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001000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2.制订全县的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3.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审查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6.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推进党建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工作来抓。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抓好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2.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工作。一是根据县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围绕统计业务、统计服务、人居环境、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研究制定班子及班子成员个人“三法”工作计划清单,扎实开展领导下基层调研服务指导工作,在一线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

3.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全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名录库更新维护,根据部门定期推送的行政记录资料,及时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名录库中的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准确完整。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共组织集中培训6次,深入调查单位(调查点)指导6次,培训基层统计人员400余人次。

4.强化统计服务。一是强化升规纳统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三是强化统计信息分析报告。四是强化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印发了《2021年统计公报》150册、《2021年龙陵县经济工作手册》300册、《2022年龙陵县国民经济指标》月度卡片10期600册。

5.强化统计监测预警预判。共开展GDP核算、工业、投资、商贸等研判分析30余次。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信息科报送统计信息73篇,统计分析19篇。

6.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和“双随机”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自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完成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二是以点带面推动学法用法。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依托龙陵县项目前期工作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业务培训会,向县域领导干部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三是把宣传宪法、民法典及有关统计法规制度作为普法教育重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四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全县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17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5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2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3家、规上服务业1家、资质内建筑业2家、房地产4家。

7.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制度建设。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加强业务培训。

8.全面落实GDP统一核算改革要求。2022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0875.00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5129.00万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685794万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增加值439952.00万元,增长3.9%。全县人均生产总值57495.00元,增长9.6%。

9.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统计党组进行了巡察,共反馈了四个方面10个问题。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统计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领导,细化了32条整改措施,将整改内容、责任、时限细化明确到班子成员、明确到股室、明确到个人,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于2022年3月底全部整改完成,促进了统计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10.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综治维稳、禁毒防艾、老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保密、档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完成好临时性调查和各项调研等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股、统计制度法规股。所属单位1个,是龙陵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233137.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1137.67元,占总收入的96.5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2000.00元,占总收入的3.4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0563.33元,增长28.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8563.33元,增长24.2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2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8563.33元。主要是:一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标准提高并在本年补发上年10-12月基本工资增加部分和上年7-12月绩效工资,基本支出增加773927.53元;二是项目数量比上年减少1个项目支出减少165363.80元。2.其他收入增加112000.00元,主要是上级统计调查部门补助的工作经费:综合统计业务经费20000.00元,农牧大县调查费用10000.00元,劳动力调查费用71500.00元,脱贫县调查费用10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288216.48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364.16元,占总支出的90.85%;项目支出300852.32元,占总支出的9.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4471.79元,下降6.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1006.34元,增长45.98%;项目支出减少1175478.13元,下降79.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941006.34元,增长45.98%。原因是人数增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711951.23元,统计工作任务加大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29055.11元。2.项目支出减少1175478.13元,减少79.62%。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1个。一是上年脱贫普查经费支出1054723.93元,本年无;二是上年人口普查经费支出64700.00元,本年无;三是县级粮食产量经费支出减少46614.68元;四是城乡住户调查经费和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减少50439.52元;五是本年增加购买防火墙经费41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7364.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81591.68元,占基本支出的86.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5772.48元,占基本支出的13.58%。人均基本支出157229.69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35873.24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1356.4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852.3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购买防火墙经费41000.00元。更换了设备老化无法修复的防火墙,保障了全局内网和外网的畅通,确保全县统计工作正常运转和统计数据完整上报。2.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经费60085.32元。通过对产粮大县主要粮食作物的直接调查、直接上报,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县粮食播种面积和收获情况,为国家制定粮食政策、对粮食生产实施分级管理提供服务。3.城乡住户调查和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199767.00元。(1)城乡住户调查经费182665.00元。在我县15个村(社区)对150户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脱贫县监测与城乡低保、充分就业与社会保障、住房与人居环境等民生状况数据按月开展调查,用精准数据反映我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现状和收入消费变化,定量描述我县人民群众福祉进步,深入探索我县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影响因素、相互关系和客观规律等。2022年,龙陵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9.00元,同比增长5.30%,增速高于全国0.30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30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70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50.00元,同比增长2.5%,高于全市0.50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34.00元,同比增长6.60%,高于全市0.10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位。(2)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17102.00元。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客观反映了我县农村生产生活状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政策提供了不少依据,各级党委政府对数据质量满意,统计的测评满意度超过9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1137.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2%。与上年相比减少401550.60元,下降11.40%,原因是:1.在职人员数增加、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统计工作任务加大基本支出增加773927.53元。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711951.23元,增长38.08%。主要是在职人员数量增加和提高了工资标准,并补发了上年10-12月基本工资增加部分和上年7-12月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增加200132.00元,津贴补贴增加4543.00元,奖金增加161605.00元,绩效工资增加313498.00元,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9030.08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0228.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0968.8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403.24元。二是人员增加,统计工作任务增多,公用经费支出增加61976.30元,增长35.07%。其中:办公费减少3310.59元,水费增加1092.70元,邮电费增加22000.00元,差旅费减少880.00元,培训费增加5715.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7409.00元,劳务费减少36947.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707.27元,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增加6479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600.00元。2.项目数量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175478.13元。主要是项目数量减少1个。一是上年脱贫普查经费支出1054723.93元,本年无;二是上年人口普查经费支出64700.00元,本年无;三是县级粮食产量经费支出减少46614.68元;四是城乡住户调查经费和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减少50439.52元;五是本年增加购买防火墙经费41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015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59810.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343.99元,资本性支出4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05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2958.08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82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2217.39元,事业单位医疗55068.5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1537.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1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350.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740.0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350.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740.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严控经费预算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116.27元,增长2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707.27元,增长8.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409.00元,增长72.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707.27元。由于统计制度改革,增加了劳动力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脱贫县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用车频次增加,其中:油费增加4840.00元,北斗定位服务费增加1800.00元,过路费减少3337.00元,修理费减少446.00元,年检费减少60.00元,保险费减少89.73元。二是公务接待费增加7409.00元。由于统计制度改革,增加了劳动力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脱贫县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劳动力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脱贫县调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统计工作、劳动力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城乡住户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脱贫县调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统计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93.67元,比上年增加61976.30元,增长35.07%,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在职人员增加及各项统计制度改革,增加了劳动力调查、人口变动调查、脱贫县调查等统计调查任务机关运行支出势必增加。其中:办公费减3310.59元,水费增1092.70元,邮电费增22000.00元,差旅费减880.00元,培训费增5715.00元,公务接待费增7409.00元,劳务费减36947.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2707.27元,其他交通费增647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6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742.00元,水费1092.70元,邮电费22000.00元,差旅费19120.00元,培训费5715.00元,公务接待费17610.00元,工会经费11883.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740.01元,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101690.0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10431.20元,其中,流动资产57290.91元,固定资产153140.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791.3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1125.44元,固定资产增加5334.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419.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19.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419.0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