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04_H/2017-021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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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审计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县审计业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有关规定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相应的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领导全县审计业务工作;制订审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当年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对某些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
3.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县、乡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4)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
(6)按干管权限,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7)县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专项资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委托,审计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5.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8.组织全局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9.组织或参加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适应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强化资源统筹和组织方式创新,坚持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体制机制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服务龙陵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1.突出审计项目工作重点,提升审计成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对贯通资金分配管理和部门组织实施全过程,着重反映体制机制制度层面问题。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执行重大项目、重要事项“双报告”(向市审计局和县政府报告)制度,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
2.加大资源整合,促进审计创新。深化审计“一盘棋”意识,继续推行上审下、交叉审及“一条线”等审计模式,组织开展具有行业性、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审计。促进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财政联网审计系统建设成果的有效利用,推动大数据思维、技术和方法的运用,提升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效率。
3.坚持量力而行,均衡审计任务。在审计项目安排中,根据现有审计资源状况,结合市审计局及县委、县政府任务安排,合理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数量,股学进行审计分工。努力做到项目安排与资源配置相适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审计计划,增强审计计划管理的股学性、灵活性。
4.深化结果运用和成果转化,狠抓审计项目的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一是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推行审计督查整改制度;开展审计项目回访,促进审计整改;以推动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和地区与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等情况,揭示存在的主要问题,界定责任主体,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5.持续抓牢队伍作风建设。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完善“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审计“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拓宽监督的渠道,树立审计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总体要求。
按照我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要求,龙陵县审计局认真落实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管理要求,突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效益性、公开性和可执行性,加强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进度管理,增强预算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二)重点工作。
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约束力;细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严格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工作方法。
1.部门三年财政规划。我局滚动编制2017年—2019年财政规划的支出情况,按照“一下、二上、三下、四调整、五批复、六分解”的流程与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进行。
2.认真编报项目资料。我局严格按省厅项目经费模板编制自身项目,并按时限要求提供充足、详实的项目支出政策依据、方案可执行性、内容合理性、数量标准准确性及项目绩效性等相关材料,确保顺利通过财政审核和评审。
3.保持沟通顺畅,按时上报材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在职人员编制27人,实有2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待消化暂定编7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退休1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龙陵县审计局财务总收入46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1.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1.65万元(本级财力461.6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65万元,占总支出的78.56%,项目支出99万元,占总支出的21.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审计事务”支出369.1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07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7万元,主要反映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24.66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2.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5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7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7.72%。与上年对比增加220.0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龙陵县审计局机关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审计工作量。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92万元,其中货物类2.9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