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191114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11-14 |
文号 | 浏览量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的《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和《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标准指引、标准目录)要求等相关规定,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9年,我局积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在落实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做好大量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健全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县卫生健康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直接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更为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网络交流。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与政府网站之间形成互动联通机制,相互配合进行信息公开、舆情收集、民意调查等。
(二)落实配套措施,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采取会议培训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强化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合理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三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信息窗口上设立卫计工作、最新公开、领导之窗栏目,同时,按照全县模板,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相关板块,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五是制定和完善了《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六是健全公众监督制度,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实行听证制度。
(三)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医疗信息,严格落实责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医患关系相对和谐。未发生重大医疗纠纷,为龙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县卫健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42条、信件办理1件,对本单位的卫计工作动态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其次在政务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内容
县卫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工作动
态、办事指南,其他公开信息等方面内容。
(三)主动公开形式
通过龙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卫生健康局窗口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除公众在网站主动查阅外,2019年度卫生健康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2019年度县卫健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综合监督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双公示”工作,将行政许可及处罚事项向社会、行政相对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19条,行政许可38期,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检结果公示1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结果公示1期。二是按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工作的要求,对2016年以来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等信息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整理报送,截至目前共报送2845条数据,累计报送101次,入库率、完整率、准确率均达99%以上。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卫健局未发生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和投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信息离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力度。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加大。
3.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需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做好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面,突出互动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县卫健局将按照《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和《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的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和《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扎实推进互动交流。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3.结合公众评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不断改进工作,从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前进和卫计行政能力的提高。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