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40927-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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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000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是全县卫生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制订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研究制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及民族民间医药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县防治艾滋病的日常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方针政策。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基本公卫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健康宣教成效明显。组建了“点餐式”的个性化健康教育团队开展“五进”活动,群众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的能力有效提高,全县职业病防治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慢病、传染病、地方病管理规范。全县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93.29%、91.24%、99.87%,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39.6575/10万(不含新冠),低于过去5年的平均水平,艾滋病“三个90%”分别达94.79%、95.6%、97.6%,持续保持无经血传播、无母婴传播。三是“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全县注册登记有托育服务资质园(所)7所,登记托位61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2.2个,龙陵县爱乐琦幼儿园被命名为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和云南省第一批“AA”等级省级示范托育机构。全县共有养老床位90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18.1张,县域内9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四是妇女儿童健康管理进一步加强。完善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各项配套支持政策,加强母婴安全管理,推进优化生育政策落实。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32%,住院分娩率99.92%,新生儿筛查率99.5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33%。
2.中医药和老龄工作显著提升。龙陵县持续加大中医药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23年建成省级中医专家工作站4个,稳步推进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均建成中医馆,建成15个中医阁,均配备了300种以上中药饮片配和相应的中医诊疗设备,均能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21个村卫生室全部配有中医药服务人员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持续推进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认知和获得感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共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累计建档39057人,健康管理26216人,健康管理率67.12%;共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35088人,履约33279人,履约率94.84%,春节及重阳节分别对17名和16名百岁老人开展了慰问。
3.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落实落细。全县10个乡镇卫生院和121个卫生室省级标准化达标率均达100%。2023年以来,脱贫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病障碍4种慢病签约9230人,履约9156人,履约率99.19%;完成《云南省政府救治平台》推送卫生健康工作事项72件,办结率100%。全县监测对象救治率100%,无一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4.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传染楼、氧站已完工,具备使用条件,住院楼已封顶,已累计完成投资约23,900.00万元;县中医院建设项目住院楼已封顶,已累计完成投资达4,800万元;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项目推进安排适时进行招投标;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项目按原定计划稳步进,已完成初验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能实现明年6月份以前整院搬迁的目标。同时,已成立县人民医院勐糯院区,在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把勐糯中心卫生院建成龙陵县的次医疗中心;单采血浆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国药集团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康安医院建设项目,正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
5.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力开展。按照要求深入开展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协作机制联席会议1次、联络员会商会1次,协作单位及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共召开思想动员会及推进会52次,深入开展全县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问题线索及信访举报线索。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及信息化股、医政医管科教及体制改革股、防治艾滋病及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及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中医药管理及健康发展股、政策法规及综合监督股。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2.龙陵县人民医院
3.龙陵县中医医院
4.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6.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
7.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
8.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9.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
10.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
11.龙陵县平达中心乡卫生院
12.龙陵县腊勐镇卫生院
13.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
14.龙陵县碧寨乡卫生院
15.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299,45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9,457.2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459,372.48元,下降56.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459,372.48元,下降56.44%,原因是2023年计划生育专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等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299,457.24元。其中:基本支出3,975,860.29元,占总支出的54.47%;项目支出3,323,596.95元,占总支出的45.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59,372.48元,下降56.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0,942.66元,下降8.32%,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劳务费较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9,098,429.82元,下降73.24%,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办公费、公务接待、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75,860.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66,517.99元,占基本支出的89.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9,342.30元,占基本支出的10.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3,596.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0,4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百岁老人春节慰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82,225.05元。主要用于合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零星报销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3,980.00元,主要用于党建文化制作费、合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60,0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示范托幼机构奖励;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41,646.60元,主要用于支付合同工五险一金、会议费、培训费、以及万步有约计步器费;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88,347.3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补助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6,936.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党报党刊支出、会议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99,45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459,372.48元,下降56.44%,主要原因是2023年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0,27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4,271.3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09,18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5%。主要用于2100101行政运行3,003,644.54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99,493.45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82,225.05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43,980.0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60,062.00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50,000.00元,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41646.6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88,347.3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7,401.2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6.0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15,899.51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54.14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6,93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01,50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6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01%,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4,507.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99%,完成年初预算的69.0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507.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01,50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000.00元,决算为6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34,50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践行例行节俭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60.92元,下降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0.98元,增长2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61.90元,下降30.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参加上级会议培训、到乡镇督导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县区友邻单位到我县检查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卫生创建、计划生育指导、医改、民营医院监管、综合考核、等级医院建设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342.30元,比上年减少53,770.97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劳务费较2022年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9,815,174.56元,其中,流动资产667,184.75元,固定资产 8,928,162.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9,827.4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64,502.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28,162.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6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