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40927-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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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201000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于1964年10月,位于龙陵县象达镇象达街子中段,距龙陵县城60公里。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中心卫生院,承担着辖区15个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村级卫生机构管理工作和象达镇及周边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辐射人口约10万人。主要职责是:为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能提供助产、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及内、外、妇、儿科等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及中医药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委政府举办为象达镇和周围各乡镇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卫生预防保健的非营利性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在象达镇党委政府和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重点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无偿献血、人才培养、中医药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一体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各项卫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2023年我院全年共接纳各类诊疗病人88203人次,其中:门诊84704人次,其中:门急诊病人84704人次,急诊病人1156人次,住院3499人次。为当地人民群众解除了不少疾苦,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促进卫生服务公平性,使全镇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影响居民健康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城乡居民逐步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卫生院积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了象达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2.医疗卫生工作
2023年我院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域医共体下发的医疗质量控制细则,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规范了诊疗行为,提升了我院服务能力。医务科以医疗核心制度管理台账的管理为重点,制定台账管理流程,主抓科室医疗质量分析、病历书写质控、三基培训。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及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积极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我单位院办及医保办不断加强对院内各科室和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进一步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4.无偿献血
认真组织实施无偿献血活动,广泛宣传,积极响应镇政府组织的两场次无偿献血活动,为有效遏制非法采供血奉献出应有的力量。
5.人才培养
我院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年初制订了人才培养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开展的长短期业务、法律法规等培训。为提高我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打好坚实基础。
6.中医药工作
我院不断提升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努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拓宽中医服务范围,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10类27项,有中药饮片338种,中医处方数占总处方数的65%以上,全镇15个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神灯、火罐、刮痧板、银针、电针仪等中医设备,能开展4种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6个卫生室中药饮片配备达到100种以上,中药饮片未达100种以上的卫生室,中成药配备全部达50种以上,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全力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设备,促进了全镇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7.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医药购销领域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政策,坚决杜绝私自向医药公司购药,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专门设立患者意见投诉箱,将投诉电话对群众公布,让我院的服务收费、药价、服务态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开展财务收支、服务收费、院务公开及药品器械购进程序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促进了我镇卫生行业行风建设。
8.基层党建工作
认真搞好基层党建工作,在继续巩固和推进基层党建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卫生院党支部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卫生健康工委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开展自查总结。
9.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抓好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的项目储备、建设,按照县卫计局的统一安排全镇15个村卫生室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配全硬件、软件设施设备。为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的健康需求,我院创建了村室中医阁,为群众创建了更舒适的就医环境。
10.“乡村一体化”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是规范乡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水平,强化乡村卫生运行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净化医疗市场的必要前提。我们严格按照“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对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目前,15个村卫生室加强了对村医的管理,基本规范了诊疗行为,各项农村卫生工作正常运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外产科、内儿科、中医综合服务区、医技科、口腔科、公卫办、院办、财务科和后勤保障科等。机构下辖15个村卫生室,分别是:象达社区卫生室、营坡社区卫生室、赧洒社区卫生室、甘寨社区卫生室、棠梨坪社区卫生室、坝头社区卫生室、朝阳社区卫生室、坡头田村卫生室、迤沙寨村卫生室、邦工村卫生室、大场村卫生室、芹菜塘村卫生室、帕掌河社区卫生室、小米地村卫生室和勐蚌村卫生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实有车辆2辆,非三公经费开支车辆救护车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收入安排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四)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收入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1,002,148.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1,037.55元,占总收入的43.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771,110.58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56.0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02,969.51元,下降11.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7,840.05元,下降4.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325,129.46元,下降16.4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主要是公共卫生项目财政拨款减少及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增加。三是事业收入应收医疗保障金未及时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3,134,864.33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6,180.98元,占总支出的72.82%;项目支出6,288,683.35元,占总支出的27.18%;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75,872.26元,增长3.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15,768.48元,下降6.73%;项目支出增加2,091,640.74元,增长49.8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增加、购置医疗设备等资本性支出增加、医疗收入的增加,药品和卫生材料的成本也相应增加,新冠疫情增加了防控物资和卫生材料成本。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46,180.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76,215.11元,占基本支出的4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69,965.87元,占基本支出的52.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88,683.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186,834.13元,主要是用自有资金支付职工廉租房工程款975,602.00元、医疗设备购置款2,071,351.28元、基础设施建设款139,880.85元。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026,876.04元,主要用于持续推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以及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在岗乡村医生工资、养老保险的补助。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29,836.18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5,137.00元,主要用于支持县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建设、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和特岗全科医生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1,037.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90%。与上年相比减少477,840.05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主要是公共卫生项目财政拨款减少及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2,34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946.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38,690.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8%。主要用于:2100302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5,021,959.98元,210039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04,415.98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929,836.18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费263,507.9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7,892.5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941.22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45,137.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4,366,730.59元,其中,流动资产11,170,377.29元,固定资产13,196,353.3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0,19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37,108.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