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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40927-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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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301000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平达乡位于龙陵县东南部,距县城98公里。平达乡辖4个社区、6个行政村,下设121个村民小组,有人口29420人。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妇幼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中心卫生院,承担着辖区10个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村级卫生机构管理工作和镇安镇及周边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职责有: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能提供助产、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及内、外、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及中医药服务。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政府举办为平达乡和周围各乡镇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卫生预防保健的非营利性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卫生院主要履行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推进一体化管理进程;卫生院设有院办、公卫办(专职人员7人)、财会室、西医门诊、中医门诊、化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放射室、住院部等科室。卫生院现有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CT)、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彩色B超、十二导联心电图机、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2023年我院在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各种法规制度及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并坚持把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城乡居民医疗工作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2023年全年共接纳各类病人48105人次,其中:门诊46190人次,住院1780人次,新冠肺炎疫苗注射4622人次,为当地人民群众解除了很多疾苦,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院办、妇产科、中医科、放射科、检验科、临床组、公卫办、药剂科、财务科、后勤科、耳鼻喉科、牙科、护理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收入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73,155.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5,121.26元,占总收入的47.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788,033.8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2.3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97,227.17元,下降10.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8,731.87元,下降8.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898,495.30元,下降11.6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8,731.87元,降低8.83%;事业收入减少898,495.30元,降低11.6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4,010,419.49元。其中:基本支出9,601,518.77元,占总支出的68.53%;项目支出4,408,900.72元,占总支出的31.4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1,487.49元,下降1.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0,051.27元,下降9.43%,项目支出增加788,563.78元,增长21.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000,051.27元,下降9.43%,下降原因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81,447.5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减少 1,681,538.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40.00元;项目支出增加788,563.78元,增长21.78%,增加原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0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49,446.83元,资本性支出增加1,438,010.6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01,518.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93,026.42元,占基本支出的5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8,492.35元,占基本支出的40.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08,900.7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48,090.25元,其中:256,110.98元用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弥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经费,39,458.50用于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152,520.77元用于支村医购买基本养老保险配套补助。

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66,690.32元用于支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

3.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6,434.53元,其中:42,800.00用于购买医疗设备,13,634.53元用支付于村医养老、工伤保险。

4.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237,685.62元,其中:6,292.01元用于救护车用油及维修,1,000.00元用于开展2023年春节慰问,317,193.00元用于支付住院楼工程款、核酸采样室建设款,199,340.00元用于支付职工食堂、中医馆改造款,70,429.00元用于支付医共体信息化建设费用,37,880.00元用于云终端、高拍仪等办公设备购置,1,605,551.61元用于中心供氧系统、耳鼻喉内窥系统、全自动化学分析仪等专用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5,12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15%。与上年相比减少598,731.87元,降低8.83%,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4,012,906.16元,增加625,589.97元,增长18.47%,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83,985.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8,395.66元;2、项目支出2,172,215.10元,减少1,224,321.84元,降低34.11%,减少原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0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555,738.84元,资本性支出增加568,58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1,54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缴纳在编职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遗属补助。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4,349.9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686.57元,2080801死亡抚恤6,50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63,58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财政财政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村医补助及养老金、劳务费、公卫经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165,214.98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56,090.25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66,690.32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275.2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9,852.0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664.44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6,793.5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7,643,084.66元,其中,流动资产5,775,874.94元,固定资产11,058,145.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09064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4,405.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38,881.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32.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32.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432.0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32.0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