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40924-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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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601000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主要职能有: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和护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计划免疫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措施;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在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各种法规制度及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并坚持把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工作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业务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的原因是我院医疗服务的改善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以及职工医保比往年增加,大大方便了当地患者,使当地患者就地诊治,但总门诊住院病人减少导致收入有所减少。2023年全年共接纳各类病人45,781人次,其中:门诊急诊病人45,781人次,出院865人次,为当地人民群众解除了很多疾苦,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西医门诊、中医门诊、住院部、公卫防保科、后勤保障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度无“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收入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6,733,05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2,249.80元,占总收入的50.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3,270,801.3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48.5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增加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4,986.42元,减少18.61%;事业收入减少409,171.25元,减少11.12%;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1.财政补助2023年收入数3,432,249.80元,2022年收入数4,217,236.22元,比上年减少784,986.42元,减少18.61%。财政补助与去年相比减少784,986.42元,原因是事业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原因是2023年年中旬统筹范围内调出1人。项目收入减少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突发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减少。2.2023年事业收入3,270,801.30元,2022年收入3,679,972.55元,比上年减少409,171.25元,减少11.12%。事业收入减少的原因是门诊病人及住院病人的减少。3.与去年相比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00%,原因是2023年接受大连理工大学拨乡村振兴项目30,000.00元捐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6,581,424.97元。其中:基本支出4,900,581.25元,占总支出的74.46%;项目支出1,680,843.72元,占总支出的25.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5,783.80元,减少16.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916.54元,增加0.35%;项目支出减少969,075.25元,减少36.57%。主要原因是:1.财政补助2023年支出数3,432,249.8元,2022年支出数4,217,236.22元,比上年减少784,986.42元,减少18.61%。财政补助与去年相比减少784,986.42元,事业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原因是2023年年中旬统筹范围内调出1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突发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新晋人员转正定级及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0,581.2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6,674.76元,占基本支出的3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3,906.49元,占基本支出的6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0,843.72元。其中:
1.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995,997.62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2023年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项目经费995,997.62元,支出995,997.62元,结余0.00元。我单位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使用100%。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2100399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56,775.9元,主要用于持续推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56,775.9元,支出356,775.9元,结余0.00元。我单位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2100302乡镇卫生院项目支出206,523.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元旦春节慰问支出1,000.00元;接受大连理工大学拨乡村振兴项目30,000.00元捐赠;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房屋建筑物购建项目支出175,523.00元。2023年乡镇卫生院支出项目经费206,523.00元,支出206,523.00元,结余0.00元。我单位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4.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支出121,547.20元。2023年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121,547.208元,支出121,547.20元,结余0.00元。我单位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2,24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3%。与上年相比减少785,076.42元,减少18.6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2023年年中旬统筹范围内调出1人。项目收入减少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突发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96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支出其中:(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505.44元;(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461.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61,45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3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构运转支出。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4,637,886.92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48,310.96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95,997.62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0,497.5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630.76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62.31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62,172.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资产总额6,783,866.42元,其中,流动资产4,798,701.44元,固定资产1,965,756.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408.1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56.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52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