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40924-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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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101000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4)及时发现、登记报告本乡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现场疫情。(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本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本乡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本乡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11)做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2)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开展国家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提供生育健康技术服务和指导。(6)提供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支持下,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收费相关规定,及时按照要求降低相关医药费用,提升职工的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种公共卫生事业活动,为老年人及妇女儿童组织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行动更好的为当地人民群众解除了很多疾苦;其次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工作,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好医疗服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西医门诊、住院部、中医理疗科、化验室、B超室、公卫办、放射室、后勤、药库、药房、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实有车辆2辆(非“三公”经费开支车辆救护车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四)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9,716,657.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7,496.40元,占总收入的60.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774,491.91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38.8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669.10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6,182.77元,下降1.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835.73元,下降2.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60,983.86元,增长1.64%;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85,330.90元,下降71.11%。变动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835.73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补发2021年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2023年为正常补助;
2.事业收入增加60,983.86元,主要原因是住院病人病人增加,住院收入正常增长;
3.其他收入减少85,330.9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其他收入120,000.00元为民政局补助勐冒村爱心驿站款,2023年为上海理工大捐赠设备收入34,000.00元,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669.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9,289,109.14元。其中:基本支出6,550,439.01元,占总支出的70.52%;项目支出2,738,670.13元,占总支出的29.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3,823.35元,下降6.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078.31元,增长0.72%;项目支出减少670,901.66元,下降19.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47,078.31元,主要为卫生事业支出支付卫生材料及药品成本费增加;
2.项目支出减少670,901.66元,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兑现2021年乡村医生基本公卫服务劳务费及基药补助,2023年为正常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85,866.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1,665.79元,占基本支出的99.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200.48元,占基本支出的0.98%。人均基本支出145,244.43元,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43,819.41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005.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8,670.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位资金1,587,869.74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及办公及设备购置;2、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到位资金335,722.11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弥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经费;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位资金61,109.60元主要用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补助项目到位资金166,6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支出;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37,601.60元主要用于村级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劳务补助;6、医疗服务及能力提升项目到位资金231,541.08元主要用于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及村医养老保险补助;7、自有资金项目318,226.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购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7,496.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60%。与上年相比减少131,835.73元,下降2.18%,主要原因为2022年补发2021年村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2023年为正常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47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按功能分主要用于:(1)事业单位离退休1,8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退休人员慰问费;(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19,679.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就业见习补贴39,000.00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47,01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0%。按功能分主要用于:(1)乡镇卫生院2,534,179.9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498,793.45元、工会经费支出34,200.48元;电费支出1,186.00元;(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0,306.11元,主要用于村医定额补助及基药补助;(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87,869.74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及办公及设备购置;(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61,109.60元主要用于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经费;(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66,6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污水改造支出;(6)事业单位医疗141,334.49元,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公务员医疗补助78,400.7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医疗补助缴费;(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74.0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7,601.60元,主要用于家庭签约医师劳务补助;(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31,541.08元主要用于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及村医养老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原因为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2,786,098.38元,其中,流动资产7,258,839.01元,固定资产5,217,97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9,282.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804.5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1,542.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02.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02.7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02.7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302.78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