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409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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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701000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于1956年,位于龙陵县东北部镇安镇镇安街中段,距龙陵县城23公里。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妇幼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乡镇中心卫生院,承担着辖区19个村民委员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村级卫生机构管理工作和镇安镇及周边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辐射人口约10万人。主要职责有: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能提供助产、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及内、外、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及中医药服务。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政府举办为镇安镇和周围各乡镇各族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卫生预防保健的非营利性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在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县卫健局的精心指导下,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患和谐,重点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无偿献血、人才培养、中医药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一体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各项卫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促进卫生服务公平性,使全镇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减少影响居民健康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城乡居民逐步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卫生院积极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了镇安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
2.医疗质量医疗安全
2023年我院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域医共体下发的医疗质量控制细则,我院规范了我院诊疗行为,提升了我院服务能力。医务科以医疗核心制度管理台账的管理为重点,制定台账管理流程,主抓科室医疗质量分析、病历书写质控、三基培训。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1)2023年的筹资情况:我镇2023年参保人数为40,288人,以人为单位参保率为99.38%。
(2)运行及补偿情况:卫生院院办及医保办不断加强对院内各科室和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全年共补偿住院患者5,060人次,补偿金额4,835,814.91元;门诊统筹补偿226,524人次,补偿金额4,140,290.67元;住院正常分娩1人次,补偿金额1,800.00元。三项共补偿231,584人次,补偿金额8,977,905.58元。
4.无偿献血
认真组织实施无偿献血活动,广泛宣传,2023年镇安镇献血计划指标人数260人,镇政府共组织两场次无偿献血活动,全年实际完成献血265人,献血量达607,400毫升,为有效遏制非法采供血奉献出应有的力量。
5.人才培养
我院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年初制订了人才培养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开展的长短期业务、法律法规等培训。从2023年开始,我院一共派出培训人员4人(其中,心血管内科医师2人、麻醉医师1人、护理1人)。为提高我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打好坚实基础。
6.中医药工作
我院不断提升了中医药服务能力,努力培养中医药人才,拓宽中医服务范围,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卫生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10类27项,有中药饮片338种,中医处方数占总处方数的65%以上,全镇19个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了神灯、火罐、刮痧板、银针、电针仪等中医设备,能开展4种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个卫生室中药饮片配备达到100种以上,中药饮片未达100种以上的卫生室,中成药配备全部达50种以上,确保各项指标的完成,全力为中医药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技术设备,促进了全镇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7.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治贿”工作,在医药购销领域中,严格执行集中采购政策,坚决杜绝私自向医药公司购药,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不正之风。2023年我院积极开展医药领域反腐政治工作,会议共开展5场次,集中谈心谈话3场次,对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谈心谈话7场次。卫生行风建设是关系卫生事业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全院职工挂牌上岗,在门诊设置电子屏专门对我院收费项目价格进行公示,住院部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实现患者消费透明化。还专门设立患者意见投诉箱,将投诉电话对群众公布,让我院的服务收费、药价、服务态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开展财务收支、服务收费、院务公开及药品器械购进程序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促进了我镇卫生行风的好转。进一步完善药品购进及医疗服务收费合理制度,我院药品、器械、耗材一律网上采购和逐级审批备案采购,规范药事活动记录。住院患者入院时与医院签订“拒绝收受红包知情告知书”;公示服务承诺,向广大患者或家属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收集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建议,以便改进我院的服务能力。
8.基层党建工作
卫生院党支部,在继续巩固和推进基层党建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卫生健康工委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开展自查总结。
9.基础设施建设
切实抓好卫生院、各村卫生室的项目储备、建设,按照县卫计局的统一安排全镇19个村卫生室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配全硬件、软件设施设备。为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的健康需求,我院在官岑村卫生室、邦迈村卫生室创建了中医阁,为群众创建了更舒适的就医环境。
10.“乡村一体化”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是规范乡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乡村卫生服务水平,强化乡村卫生运行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净化医疗市场的必要前提。我们严格按照“三制、四有、七统一”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对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目前,19个村卫生室基本规范运行。继续将每月的24日定为村医例会日,每月都定时召开,加强了对村医的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内儿科、外妇科、中医科、全科医疗科、门急诊、影像科、检验科、口腔科、防保科、药剂科、医务科、院感科、康复科、财务科、总务后勤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有车辆2辆,非三公经费开支车辆救护车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三)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收入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6,809,477.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35,095.58元,占总收入的48.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874,381.5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1.7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59,334.54元,下降6.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4,405.94元,增长5.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663,740.48元,下降16.1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主要是公共卫生项目财政拨款减少及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增加。三是事业收入应收医疗保障金未及时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5,758,393.13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2,435.52元,占总支出的84.25%;项目支出4,055,957.61元,占总支出的15.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04,991.13元,下降15.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98,278.37元,下降11.0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资本性支出减少,药品、卫生材料成本减少等;项目支出减少2,106,712.76元,下降34.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02,435.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10,373.69元,占基本支出的6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92,061.83元,占基本支出的3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5,957.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8,8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元旦春节慰问支出1,000.00元,自有资金购买办公设备彩色复印机支出27,800.00元。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230,767.99元,主要用于持续推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95,781.62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5,968.00元,主要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等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
5.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94,64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过渡期间按规定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6.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县域医疗机构能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及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35,09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22%。与上年相比增加704,405.94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项目支出主要是公共卫生项目财政拨款减少及其他医疗卫生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22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5,154.0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667.67元,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16,50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244,5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63,87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7%。主要用于:2100302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6,807,676.69元,210039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465,967.99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95,781.62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5,968.0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94,64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费366,644.9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989.79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35,451,916.28元,其中,流动资产23,803,367.34元,固定资产10,354,614.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06,639.60元,无形资产587,295.2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06,721.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0,466.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102.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962.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465.9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7,465.9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