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2-092001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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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木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木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始建于1963年,位于龙陵县木城乡木城街,是全县唯一的边境彝族傈僳族少数民族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占地3850平方米,业务用房949平方米,编制床位20张,承担着全乡九千多人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药品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基本公共卫生等服务等工作任务,2000年被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一级乙等医院。编制事业机构1个,编制床位20张,实际开放床位20张。全院主要的医疗设备有200毫安X光机一台、彩色超声一台、心电图机一台、心电监护仪一台、半自动生化分析仪两台,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一台、尿液分析仪一台、电动洗胃机一台、牙科综合治疗仪一台、制氧机一台、显微镜一台、离心机一台、电动吸引器1台、人流吸引器1台、产床一张。卫生院设有综合门诊、内二科、外妇科、中医科、妇科门诊、检验科、公卫办、健康教育室、家庭医生签约室、产检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扶贫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隔离室等科室。主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地方性传染病的防治、各种外伤的处理、住院分娩、疾病预防控制、儿童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手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培训、新冠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院在卫健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各种法规制度及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设立预检分诊室,严格排查外来人口,严格控制发热病人,每天询问发热病人情况,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新冠肺炎的传播途径,以及如何预防新型肺炎等,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2021年的工作重心。积极落实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并坚持把改善医疗服务条件、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在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巩固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城乡居民医疗工作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2021年全年共接纳各类病人30,142人次,其中:门诊29,682人次,住院460人次,为当地人民群众解除了很多疾苦,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业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木城乡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事业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木城乡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539152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0854.43元,占总收入的50.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690675.1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9.9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81918.76元,增长22.27%。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700854.43元,同期比减少367426.89元,下降11.98%,事业收入2690675.16元,与同期比增加1359524.92元,增长101.36%。总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上级项目专项经费未及时拨付到位,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门诊人次增加,住院病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木城乡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5497806.12元。其中:基本支出3863985.78元,占总支出的70.28%;项目支出1633820.34元,占总支出的29.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82040.62元,增长24.5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中公共卫生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木城乡卫生院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63985.7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835.72元,下降0.7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变动。其中:工资福利支出资金增加253038.03元(基本工资减少55592.76元,津贴补贴增加108564元,奖金减少67550元,绩效工资增加699533.7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214650.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2008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11724.4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3252.02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0380.1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51827.56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29931.75元(办公费81825.37元,印刷费增加4458.00元,手续费增加819.8元,水费增加1682.00元,电费减少4165.39元,邮电费减少19525.93元,差旅费增加11383.00元,维修(护)费减少72005.5元,培训费减少4048元,专用材料费减少217803.89元,劳务费减少177364.69元,工会经费减少3245.7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75699.0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639.89元);资本性支出增加49058.00元(专用设备购置增加49058.00元)。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2213835.67元,占基本支出的57.29%;商品和服务支出1601092.11元,占基本支出的41.44%;资本性支出49058.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3820.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9876.34元,增长211.83%,主要原因分析: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230156.34元(办公费增加253626元,电费增加4464.00元,专用材料费增加269036.00元,劳务费增加727794.3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76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1480.00元(生活补助减少55780.00元);资本性支出减少654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减少145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81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820.34元,占项目支出的84.64%;资本性支出251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9582.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56%。与上年对比增加963001.14元,增长42.68%,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146875.2元、项目支出增加1109876.3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3175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7%。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36160.34元,公共卫生支出1094821.03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8565.5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木城乡卫生院资产总额8799372.37元,其中,流动资产2988557.64元,固定资产5724813.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000.00元,无形资产2600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5403.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18628.3元。主要原因是房屋比上年增加2699002.3元,原因为2021年增加简易房发热门诊哨点诊室81000.00元、住院楼1668320.81元、职工周转房949681.49元,增加专用设备719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799372.37 | 2988557.64 | 5724813.73 | 3592892.15 | 148900.3 | 0 | 2117031.28 | 0 | 60000 | 26001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