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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30920-00030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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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是全县卫生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制订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研究制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及民族民间医药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县防治艾滋病的日常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方针政策。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卫生健康工作责任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卫生健康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主要为:

1.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县级定点医院设置救治床位58张,设置重症床位6张,负压病床2张;后备医院设置床位60张;预选准备方舱医院点4个,可建床位800张。共设立新冠肺炎发热门诊1个、发热哨点10个,发热人员及入院患者核酸检测率达100%、陪护检测率达99%,全县核酸日单检能力达14690人份,2022年以来累计检测重点人群和场所973569份,结果均为阴性。组建了1001名的流调、采样、消杀、检测4支专业队伍,2支医疗救治预备队,1支援外队,多轮次组织培训及实战演练,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全县规范设置接种点12个、接种台100个。截至10月23日,全县累计安全接种第一针248859剂、第二针245196剂(脱漏率为0.87%)、加强针179467剂(完成市级下达任务182753人的98.19%),缅籍人员累计接种5410人。

2.爱国卫生深入推进。制定了《龙陵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今年以来,共开展督查12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3份;县融媒体中心电视频道开设专栏1个,曝光不文明行为25期;开设新媒体平台5个,持续开展宣传379条次,开展秋季“除四害”消杀活动,累计发放灭鼠药2000斤、灭蝇药20斤。

3.健康扶贫成果巩固提升。制定了《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了健康扶贫成果与深化医改、健康龙陵建设、“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的深度融合。一是稳定现有政策,动态监测预警。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对监测户、边缘户家庭成员的患病情况、医疗救治、医疗费用报销和自付等情况进行监测,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预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二是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化医教协同,发挥县级医院主渠道带动作用,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探索乡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体化管理,推行“乡聘乡管村用”,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下派上挂、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4.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新提升。一是信息化建设初显成效,医共体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截至7月,全县县域住院率80.5%,较上年同期增长0.8%,实现了各医疗机构从“治病”向“防病”转变,患者由“无序就医”向“分级转诊”转变,医疗服务水平由“龙头强”向“县域强”转变。二是危急重症以及慢病救治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1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达标率100%,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级一级甲等评审;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完成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10个乡镇卫生院完成慢病管理中心建设。目前全县共有6个省级重点专科、2个“补短板”培育项目、15个专家工作站、1个云岭名医工作室、6个市级重点专科。

5.公共卫生服务扎实深入。一是健康宣教成效明显。通过“五进”活动的开展,群众预防疾病和促进健康的能力有效提高。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674次、公众健康咨询83场次、服务群众45000余人。二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慢病、传染病、地方病管理规范。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7.07%,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6.24%,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7.73%,2022年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144.08/10万,低于过去5年的平均水平,全县无疟疾病例发病,艾滋病“三个90%”分别达93.09%、93.6%、97.7%,持续保持无经血传播、无母婴传播。三是“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全县注册登记有托育服务资质园(所)6所,登记托位41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1.5个。完成系统备案1年,创建市级3A级示范园1所。截至9月底,全县总人口31.24万,人口出生率4.05‰、死亡率4.58‰,符合政策生育率93.99%、全县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94.47%、健康素养水平12.4%、人均预期寿命76.87岁、人口自然增长率3.16‰、孕产妇管理率87.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69‰、婴儿死亡率4.84‰、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9.76%、婚检率80.36%,人口监测统计责任持续压实,妇幼保健服务水平能力不断提升。四是老年人服务管理创新发展。积极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发放老年人防诈骗和老年健康宣传材料3500余份,粘贴宣传标语100多条,挂横幅20条,制作宣传展板60块;专家医生向广大老年朋友讲授老年健康知识12场次;县乡村医生共为3600多名老年人开展义诊活动。五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县上下重视中医、支持中医、发展中医的氛围更加浓厚,着力推进县中医医院省级重点专科(骨伤科)建设,积极建立与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和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1-10月共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26309人次,完成率为77.16%,0-3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6057人次,完成率为88.31%。六是卫生监督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了全县医疗秩序。上半年全县共查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58件,罚款26.696万元,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199份,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七是项目工作顺利推进。龙陵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感染性疾病科已建成可以投入使用,内外科住院楼封顶,外墙砌体施工完成90%,门诊医技楼正在稳步推进;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正在进行住院楼内墙墙板安装,出屋面报告厅砖砌体砌筑。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项目规划方案已通过县级规委会审定,通过了可研报告审批、医疗流程评审,完成造价咨询、地勘及设计招标,正在进行初步设计编制,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勐糯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整改方案正在完善,正在筹措整改建设资金。龙陵县康宁医院建设项目目前已签订龙陵康宁医院建设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拟在我县投资建设二级精神病医院1所,拟设床位200张,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正在办理土地报批手续,具体规划建设方案正在编制中。

6.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一是夯实基层党建责任。认真落实“一月一条例、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清单”工作制度,有效推动基层党建责任在一线落实。二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1至10月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二级三级指导员到联系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4人次,各党支部书记均在所属党支部讲授专题党课1次。三是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对标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标杆,全面查找差距,制定赶超措施,压实创建责任,全力比学赶超,聚焦推动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推动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全面进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及信息化股、医政医管科教及体制改革股、防治艾滋病及疾病预防控制股、妇幼及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中医药管理及健康发展股、政策法规及综合监督股。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

2.龙陵县人民医院

3.龙陵县中医医院

4.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龙陵县妇幼保健院

6.龙陵县龙山镇河头卫生院

7.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

8.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9.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

10.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

11.龙陵县平达中心乡卫生院

12.龙陵县腊勐镇卫生院

13.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卫生院

14.龙陵县碧寨乡卫生院

15.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758,829.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58,829.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33,510.53元,增长38.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33,510.53元,增长38.21%,原因是2022年因政策性调资人员经费较上年增长,另外计划生育专项、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等较上年增多。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758,829.72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802.95元,占总支出的25.88%;项目支出12,422,026.77元,占总支出的74.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6,023.93元,增长2.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29,782.59元,下降16.06%,原因是2022年村医工资未纳入卫健局项目核算;项目支出增加1,185,806.52元,增长10.55%,原因是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资金项目等较上年增多;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6,802.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73,689.68元,占基本支出的89.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3,113.27元,占基本支出的1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22,026.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0,686.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27,223.14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98,542.9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260,378.73元,其他中医药支出41,122.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564,07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8,829.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56,023.93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一是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增多;二是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22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4928.32元,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53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84,60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506,628.08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3,654.2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54,099.14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98,542.9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260,378.73元,其他中医药支出41,122.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564,074.00元,行政单位医疗156,343.96元,事业单位医疗392.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366.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2,76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999.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69.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769.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2,76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999.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69.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严格准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俭”,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024.41元,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143.21元,下降36.25%,原因是一是因疫情防控下乡督查任务相对减少,二是公务车上年才大修过,本年修理维护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118.80元,增长94.03%,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部门及其他县区友邻单位到我县检查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卫生创建、计划生育指导、医改、民营医院监管、综合考核、等级医院建设等频次增多,所以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费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参加上级会议培训、到乡镇督导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县区友邻单位到我县检查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卫生创建、计划生育指导、医改、民营医院监管、综合考核、等级医院建设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113.27元,比上年减少538,035.34元,下降53.74%,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级村医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基本支出下公用经费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财政基本支出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临时人员工资、村医工资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179,677.54元,其中,流动资产5,575,533.19元,固定资产8,371,59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2,55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269,252.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0,86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13.0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13.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13.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