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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50227-00008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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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700000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政策;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和护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计划免疫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措施;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理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内儿科、外产科、中医科、影像科、检验科、医务科、公卫办、药剂科、信息科、财务科、总务后勤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我院卫生工作重点是抓好农村卫生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无偿献血、人才培养、中医药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一体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积极顺应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发展要求,使各项卫生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圆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8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在职人员与上年对比增加1人,同比增长1.7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调出3人,新分1人,调入3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退休人员与上年对比减少1人,同比下降6.25%,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退休人员死亡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报废救护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财务总收入27,303,322.3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03,322.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18,0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66,598.49元,同比下降13.5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二是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加;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四是事业收入门诊、住院收入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财政拨款收入9,303,322.33元,其中:本年收入9,303,322.3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03,322.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77.04元,同比下降0.02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二是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加;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预算总支出 27,303,322.3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303,322.33元,其中:基本支出8,759,185.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7,179.70元,同比下降3.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福利预算数增加;二是单位配套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增加;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减少。项目支出544,136.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19,418.79元,同比降低77.91%,主要原因一是健康证办理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增加55,628.00元;二是乡村医生补助、县级村医养老保险补助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减少590,456.99元;三是公共卫生减少1,304,610.80元。四是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9,979.00元。单位资金事业支出16,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资金事业支出未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124.48元,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00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3,740.48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24,384.00元,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8296197.85元,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7,012,557.91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常规工作经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单位日常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80,357.92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补助、县级村医养老保险补助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06,1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71,859.39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补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2,395.12元,用于医疗保险缴费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927.51元,用于大病保险、工伤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00元,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3,544,136.92元,具体如下:

重点项目:

项目一 2025年健康证办理补助县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名称

健康证办理补助县级配套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住宿业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卫生部、商务部、卫监督发〔2007〕221号)《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住宿业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卫生部、商务部、卫监督发〔2007〕221号)《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全乡范围内餐饮、食品、药品、公共服务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指定由疾控部门具体实施。该项目实行从业人员免费体检,体检合格者免费办理健康证,体检所需材料费从县财政专项资金拨付。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57,679.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县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项目二 202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保卫健〔2017790号县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名称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级配套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7〕125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79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全额由财政补贴,省、市、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4:1.2:4.8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8:3.2的比例承担,按照现有已脱贫人口63091人,县级承担48%,人均补助576元,补助合计15,442.56元;未脱贫人口151人,县级承担32%,人均补助384元,补助合计600元;县级应配套补助资金合计21,127.68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全额由财政补贴,省、市、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4:1.2:4.8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8:3.2的比例承担,按照现有已脱贫人口63091人,县级承担48%,人均补助576元,补助合计15,442.56元;未脱贫人口151人,县级承担32%,人均补助384元,补助合计600元;县级应配套补助资金合计21,127.68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

2.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范围。2019年起,不对居民签约数量作要求,不追求全覆盖,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常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明确诊断可追踪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应签底数源于健康扶贫核实核准的患者数,甄别已死亡、长期外出务工/上学、疾病治愈以及没能明确诊断等不能服务的情况)。

3.考核兑付,依据上一年度各地签约服务实际情况考核后向服务团队兑付服务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56,257.92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

2.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范围。2019年起,不对居民签约数量作要求,不追求全覆盖,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常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明确诊断可追踪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应签底数源于健康扶贫核实核准的患者数,甄别已死亡、长期外出务工/上学、疾病治愈以及没能明确诊断等不能服务的情况)。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来说是一种福音,每年定期上门体检,定期筛查,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项目三 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

(二)立项依据

保财社〔2019〕15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2025年确保贫困人口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基本避孕药具随访率 达到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70%以上,当年免费地中海贫血筛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省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全省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

3.完成全省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监测数据上报,对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提出意见及建议。

4.每年在每个试点村(居、社区)按年龄结构确定70—90个有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具备健康素养的居民,在每个试点村(居、社区)聘用1名预备健康干预员(健康宣传员、引导员),通过规范化、同质化培训考评,培养为正式健康干预员(健康宣传员、引导员)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6,1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通过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等,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建立应急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理应对。

项目四 2025年单位自有资金项目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单位自有资金项目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乡镇卫生院部门职责认真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公共卫生事业活动,为老年人及妇女儿童组织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行动更好的为当地人民群众解除了很多疾苦;其次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工作任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以医疗、预防、保健、卫生、计生、健康教育为一体,以临床医疗卫生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工作重心,开展好各项卫生服务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医疗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群众就医得到进一步改善。

项目五 2025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县级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县级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保正健发(2020)275号)文件要求,补助资金足额兜底、按时参保,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是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的要求,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适应服务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岗位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人员素质及服务水平。

(五)项目实施内容

强化乡村医生满意度、稳定基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服务质量。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24,1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项目实施,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岗位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人员素质及服务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34,028,548.9元,其中,流动资产23,788,428.35元,固定资产9,276,259.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63,860.7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3,367.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8,428.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3,84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08,612.9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5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