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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2-0218015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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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1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4)及时发现、登记报告本乡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现场疫情。(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本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本乡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本乡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11)做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2)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开展国家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提供生育健康技术服务和指导。(6)提供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西医门诊、住院部、中医理疗科、化验室、B超室、公卫办、计划生育、后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院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领导下,按照乡镇卫生院部门职责认真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用最好的服务及医疗技术服务当地群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8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2.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4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

与上年213.55万元对比增加471.32万元增长68.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68.52万元增长24.3%,单位资金增加402.8万元增长100%(主要为事业收入增加400万元增长100%,其他收入增加2.8万元增长100%)。总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2022将村医补助及保险纳入本级预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92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1.6万元、 死亡抚恤金增加1.67万元、乡镇卫生院增加420.37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5.52万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6.82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72万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增加3.27万元)。其次是2022年将单位资金收入纳入预算纯增加40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2.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2.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07万元(本级财力28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13.55万元对比增加68.52万元增长24.30%。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2022将村医补助及保险纳入本级预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92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1.6万元、 死亡抚恤金增加1.67万元、乡镇卫生院增加17.58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5.5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6.8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72万元、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增加3.2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4.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7万元,与上年213.55万元对比增加39.32万元增长15.54%。预算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因人员变动及2022将村医补助及保险纳入本级预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2.92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1.6万元、 死亡抚恤金增加1.67万元、乡镇卫生院增加17.58万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6.4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1.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0.72万元)。其次是2022年将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纯增加402.8万元。

项目支出29.2万元,上年无本年纯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2022将村医补助及保险纳入本级预算。

事业支出增加400万元,上年无本年纯增加,增加主要原因为2021年以前事业收入未列入预算管理。

其他支出2.8万元,上年无本年纯增加,增加主要原因为2021年以前利息支出未列入预算管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

2100302乡镇卫生院590.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工会经费。

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52万元、主用于村医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8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开展基本公卫生服务劳务费县级补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53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补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4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3.27万元。用于家庭签约医师县级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安排人员经费249.5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75.53万元,30102津贴补贴23.80万元,30103年终一次性奖金6.29万元,30107绩效工资77.5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9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3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1万元,30305生活补助(遗属补助)1.67万元。

2.基本支出安排公用经费3.36万元。其中:30228工会经费3.2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2万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安排支出10.09万元。其中:30226劳务费10.09万元。

4.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项目经费安排支出19.11万元。其中: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19.11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约0个,因公出国(境)约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2个,财政预算安排29.2万元,编制效益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29.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2年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202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保卫健〔2017〕90号县级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25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79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0.0012万元,全额由财政补贴,省、市、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4:1.2:4.8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8:3.2的比例承担,按照现有已脱贫人口63091人,县级承担48%,人均补助0.0576万元,补助合计36.34万元;未脱贫人口151人,县级承担32%,人均补助0.0384万元,补助合计0.06万元;县级应配套补助资金合计36.4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0.0012万元,全额由财政补贴,省、市、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4:1.2:4.8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8:3.2的比例承担,按照现有已脱贫人口63091人,县级承担48%,人均补助0.0576万元,补助合计36.34万元;未脱贫人口151人,县级承担32%,人均补助0.0384万元,补助合计0.06万元;县级应配套补助资金合计36.4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需缴纳的0.0012万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

2.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范围。2019年起,不对居民签约数量作要求,不追求全覆盖,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常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明确诊断可追踪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应签底数源于健康扶贫核实核准的患者数,甄别已死亡、长期外出务工/上学、疾病治愈以及没能明确诊断等不能服务的情况)。

3.考核兑付,依据上一年度各地签约服务实际情况考核后向服务团队兑付服务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09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需缴纳的0.0012万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

2.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范围。2019年起,不对居民签约数量作要求,不追求全覆盖,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常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明确诊断可追踪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应签底数源于健康扶贫核实核准的患者数,甄别已死亡、长期外出务工/上学、疾病治愈以及没能明确诊断等不能服务的情况)。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来说是一种福音,每年定期上门体检,定期筛查,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项目二:2022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保卫健发【2020】275号县级补助资金

(一)项目名称

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0〕37号)《关于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保卫健发〔2020〕275号),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由市级财政每年承担20%,其余由县级财政承担,村医人数302人,2021年缴费标准3770元,财政承担16%,人均每月603.2元,县级承担80%,每月补助14.573万元,合计174.88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龙陵县龙新乡有乡村医生31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0.0012万元,全额由财政补贴,省、市、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4:1.2:4.8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8:3.2的比例承担,按照现有已脱贫人口63091人,县级承担48%,人均补助0.0576万元,补助合计36.34万元;未脱贫人口151人,县级承担32%,人均补助0.0384万元,补助合计0.06万元;县级应配套补助资金合计36.4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并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在实施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事实,遵守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违法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处罚证据确凿,处罚程度适当,保证了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9.1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从2022年起为稳定村医队伍,解决村医待遇问题,今后县财政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纳入本级预算管理。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缴纳养老保险,村医队伍得到稳定,业务技术得到加强,服务态度得到改善,极大方便和解决了村民看病的需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6万元,与上年3.33万元增加0.03万元,增长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有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资产总额120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7.65万元,固定资产581.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5.71万元,非流动资产减少8.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9.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增加37.96万元,固定资净值减少8.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龙陵县龙新乡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