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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30/2016-090702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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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卫生系统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龙陵县卫生系统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龙陵县卫生局是全县卫生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行政,实施卫生监督;制订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研究制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及民族民间医药发展规划;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全县防治艾滋病的日常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各项方针政策。2015年重点工作有: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各项惠民政策实事;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龙陵县卫生系统下含有16个单位:龙陵县卫生局局机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龙山镇河头卫生院、镇安镇中心卫生院、龙江乡中心卫生院、腊勐乡卫生院、碧寨乡卫生院、龙新乡卫生院、象达乡中心卫生院、平达乡中心卫生院、勐糯镇中心卫生院、木城乡卫生院。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60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350人,部分供养在职256人),离退休197人。财政遗属补助28人,村医283人;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707.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0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9.73万元,项目支出87.9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支出2619.7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808.36万元

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特岗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构成。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由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基础绩效、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财政按核定工资总额的60%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进行预算,其余单位按核定总额的100%进行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4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有公务经费、车辆经费和工会经费三方面。其中:公务经费7.84万元,车辆经费5.60万元,工会经费23.03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经费按龙陵县卫生局局机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龙陵县红十字会、龙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人数核定每人年均2000元;车辆经费按龙陵县卫生局机关2辆、龙陵县红十字会1辆、龙陵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1辆、龙陵县妇幼保健院1辆、龙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辆、龙陵县人民医院1辆核定每辆车年均80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4.91万元

其中:离休费7.22万元,退休费757.90万元,遗属补助9.29万元,护理费0.29万元,其他0.21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经费支出87.90万元。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25万元。

2005年9月29日第21次省长办公会议提出“县(市)人口在50万人以内的,按每个参合农民1元的工作经费标准拨付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15年我县的参合人口约为25万余人。

2、防艾工作经费8万元

防艾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管理、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母婴阻断等工作。

3、贫困孕产妇救助工作经费2.90万元

2003年经县卫生局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财政每年按全县总人口人均0.1元计算划拨资金。按全县28.9万人计算。

4、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经费1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用于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经费支出。

5、医疗纠纷调解经费1万元

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落实经费、人员和办公场所”。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2万元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187号)文件的要求,“县财政局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应急救援设备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和损耗补偿等经费,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

7、卫生救护培训经费20万元

卫生救护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卫生救护培训的教师授课费、教材费、工本费等相关费用的支出。

8、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2万元

根据《龙陵县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2〕187号)第十四条,“加大经费投入”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发展中医药服务。

9、疟疾、结核、慢性病等防治经费5万元

下达疟疾、结核、慢性病等防治经费5万元用于疟疾的消除,结核病的防治及慢性病的诊断监测等工作的开展。

10、其他专项工作经费(非税收入安排)6万元

该笔经费为单位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后的非税收入返还,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工作经费。

11、学生营养改善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经费2万元

经费用于37所学校进行监测的材料费、培训费及督导工作。

12、卫生监督所工作经费和专项整治工作经费6万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4万元,业务经费2万元)

该笔经费为单位的日常业务及专项整治工作。

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经费4万元

该笔资金用于卫生主管部门对下级医疗机构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经费。

14、医改工作经费3万元

我县纳入重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该笔资金用于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08万元,实际决算数为32.32万元,我局全年接待125批次共计1106人次。相比预算数降低2.76万元。降低原因为2014年8月份我局成立廉政食堂降低了接待费用开支。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12万元,相比2014年降低6.96万元,降低原因是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廉政食堂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无车辆购置需求。

龙陵县卫生局

2015年2月17日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llxwsj0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