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8-7-/2023-02201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8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龙江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龙陵县龙江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龙陵县龙江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4)及时发现、登记报告本乡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现场疫情。(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与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对本乡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9)对本乡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负责本乡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11)做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2)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开展国家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并提供生育健康技术服务和指导。(6)提供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西医门诊、中医门诊,住院部、口腔科、化验室、B超室、放射室、公卫办、院办、计划生育、后勤。所属单位15个。赧等村卫生室、弄岗社区卫生室、勐外坝村卫生室、新寨村卫生室、邦明村卫生室、蕨叶坝村卫生室、硝塘村卫生室、上龙村卫生室、勐柳村卫生室、大汉坝社区卫生室、帮焕村卫生室、大新寨村卫生室、弄福村卫生室、弄玲村卫生室、三台山村卫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领导下,按照乡镇卫生院部门职责认真开展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公共卫生事业活动,为老年人及妇女儿童组织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行动更好的为当地人民群众解除了很多疾苦;其次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好医疗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67928.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67928.8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2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408279.82元,同比下降24.63%。减少主要原因事业预算收入减少3400000元,其他预算收入减少155461元,及2023年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导致财务总收入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67928.81元,其中:本年收入5367928.8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67928.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147181.18元,同比增长27.18%。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及月奖励性绩效纳入预算。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2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2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400000元,同比下降62.96%,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前医疗卫生环境并参照上年度预算安排做出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67928.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67928.81元,其中:基本支出5284986.2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1359238.62元,同比增长34.62%,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及乡村医生补助纳入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82942.5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212057.44元,同比下降71.88%,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将乡村医生补助纳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本年乡村医补助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事业支出减少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3400000元,同比下降62.96%,事业支出下降主要原因为2023年药品及耗材费用未纳入事业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5284986.25元,其中:人员经费5226656.89元;公用经费58329.3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82942.56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82942.56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1914.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000元,用于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王会祝职业年金记实补助资金)。

(3)2100302乡镇卫生院3832127.64元,主要用于2023年在职人员工资及工会经费,遗嘱人员及退休人员补助资金;

(4)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14296.06元,主要用于村医医生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80.23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4908.7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补助缴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8658.72元,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7500元,主要用于村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费县级补助。

(9)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5442.56元,主要用于家庭签约医生劳务费县级补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约0个,因公出国(境)约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约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共申报项目3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2个,财政预算安排82942.56元,编制效益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预算安排82942.56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2023年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 202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保卫健〔2017〕790号县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名称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级配套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云南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通知 》(云价收费〔2017〕125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79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全额由财政补贴,省、市、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4:1.2:4.8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8:3.2的比例承担,按照现有已脱贫人口63091人,县级承担48%,人均补助576元,补助合计15442.56元;未脱贫人口151人,县级承担32%,人均补助384元,补助合计600元;县级应配套补助资金合计15442.56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全额由财政补贴,省、市、县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4:1.2:4.8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6:0.8:3.2的比例承担,按照现有已脱贫人口63091人,县级承担48%,人均补助576元,补助合计15442.56元;未脱贫人口151人,县级承担32%,人均补助384元,补助合计600元;县级应配套补助资金合计15442.56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

2.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范围。2019年起,不对居民签约数量作要求,不追求全覆盖,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常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明确诊断可追踪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应签底数源于健康扶贫核实核准的患者数,甄别已死亡、长期外出务工/上学、疾病治愈以及没能明确诊断等不能服务的情况)。

3.考核兑付,依据上一年度各地签约服务实际情况考核后向服务团队兑付服务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5442.56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省财政和州、市财政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4:6的比例承担,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6:4的比例承担,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包服务。

2.准确把握应签尽签内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基层服务能力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应签范围。2019年起,不对居民签约数量作要求,不追求全覆盖,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其中,常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明确诊断可追踪的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签尽签”。(应签底数源于健康扶贫核实核准的患者数,甄别已死亡、长期外出务工/上学、疾病治愈以及没能明确诊断等不能服务的情况)。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保障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提供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来说是一种福音,每年定期上门体检,定期筛查,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项目二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

(一)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配套资金

(二)立项依据

保财社〔2019〕155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0-6岁儿童、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2、2023年确保贫困人口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基本避孕药具随访率 达到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70%以上,当年免费地中海贫血筛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省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全省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

3、完成全省医疗服务价格与成本监测数据上报,对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提出意见及建议。

4、每年在每个试点村(居、社区)按年龄结构确定70—90个有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具备健康素养的居民,在每个试点村(居、社区)聘用1名预备健康干预员(健康宣传员、引导员),通过规范化、同质化培训考评,培养为正式健康干预员(健康宣传员、引导员)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675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提前预算,评估论证,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在急需和重点需要投入的方面;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审核,确保按计划预算使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建立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获得感,通过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等,人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建立应急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理应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8329.36元(工会经费),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50.40元,同比增长0.09%,增长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7705222.86元,其中流动资产11533574.67元,固定资产5854148.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75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632.7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383.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龙陵县龙江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61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