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8-7/202412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政府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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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大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共有80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100%;即办件比例达55%;全程网办率100%;一、二、三级办理深度事项可通过快递申请、快递送达、网络送达实现“零跑动”率100%。并扎实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及“减证便民”行动,妥善做好取消、承接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努力实现省、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并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公开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对无依据实施、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纳入取消,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精准指引,截至2024年11月底,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98人,承诺率100%。二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认真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许可类)》,对禁止准入类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许可准入类的,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为手段,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2024年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数为159户,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155户,关闭4户,监督完成率为98.11%,完结率为100%。同时,按规定对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四是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持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供给,提升宜居宜业环境,开展优质医疗健康服务进企业服务2次。2024年县卫生健康局不存在损害营商环境违规违纪问题。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积极配合做好立法辅助工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组织梳理我局实施的规章、制度、部门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清理意见。2024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并将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政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覆盖面达100%,按要求参加市、县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存在问题认真改正,加强案卷制作水平。运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用证的管理。2024年全县共查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67件,罚款20.8万元,年内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开展普法活动6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24次,发布法治宣传短视频片2个。三是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执法力度。2024年全县共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619户,其中住宿场所196户、美发美容场所313户、公共浴室60户、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候车(机)室等其他场所50户。全县共查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2户,罚款2.25万元。其中查处住宿场所12户,罚款0.59万元;查处美容美发场所16户,罚款1.08万元;查处公共浴室4户,罚款0.21万元;查处娱乐场所、商场、游泳场所等5户,罚款0.37万元。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编制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截至11月底行政许可、处罚等信息公示212期。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按规定办理执法监督投诉案件并及时回复;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并及时公开;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是扎实推进系统依法治理工作,抓好矛盾纠纷处置应对工作,截至11月底共办理12345投诉建议7件,政府网站后台投诉建议4件,及时处理率及满意度均为100%。充分发挥龙陵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影响和作用,最大限度地促成医患双方和解,确保将各类矛盾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共受理医疗纠纷10件,成功调解10件。二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推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情况,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全体参学人员结合卫健工作和个人实际深入学习领会精神要义。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龙陵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及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三是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宪法学习,利用周一例会组织网上观看庭审活动1次。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和队伍保障。制定了《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执法形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监督执法力量薄弱。现有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承担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三是整体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不够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以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与卫生健康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普法责任制机制建立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日常监管和普法相结合,推动普法常态化。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加强执法记录设备管理工作,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专业性作用,为卫健局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法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效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等方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内部业务知识培训、参与执法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的整体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推动法治惠民为民
一是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加强与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联动,提升医疗纠纷调解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二是提升群众诉求服务水平。依托卫生健康系统廉政普法教育基地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