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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15262660/2024092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日期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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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依据

1. 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 第十一条

2.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第十五条

3. 娱乐经营许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4.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审批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 号发布,文化部令第 57 号修正)第八条

5.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465 项

6.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7.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8. 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9.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10.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备案 《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

11. 博物馆文物藏品账目及档案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12.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